教區支援天主教中小學
(本報訊)為回應校本條例的要求,天主教教育事務處聯同教區總務處著手協助天主教學校成立「法團校董會」,期望在新的教育體制下能傳承公教教育的核心價值,並落實校本管理。
教區總務處顧問(教育)陳繼賢五月二十二日對本報說,教區於二O一二年至一五年間,會協助一百三十八間天主教學校(包括教區、明愛及修會的中小學),分三批成立法團校董會,並培訓有關人士。
除上述一百三十八間天主教學校外,一些修會學校會自行籌備成立法團校董會。
曾任天主教教育事務處主教代表助理的陳繼賢說,截至受訪當天,第一批共四十六間已接受培訓的學校當中,有十七間成立了法團校董會,它們將會向其他學校分享經驗;餘下二十九間學校亦將於本年八月底前成立法團校董會。
鞏固公教價值 落實校本管理
協助策劃培訓及支援工作的陳繼賢說, 二O一三/一四學年將會是培訓工作的「高峰期」,除了培訓第二批的五十一間學校外,他們亦會繼續支援第一批學校。最後一批四十一間學校將於一四/一五學年接受培訓。
談到培訓內容,他說教區會幫助學校管理層和教師加深認識天主教辦學理念,並介紹法團校董會的章程、協議書、法律等安排。首年培訓會集中探討行政管理及財務管理,第二年會加強財務管理內容,並針對法律、檔案處理,以及投訴處理等。
陳繼賢說,學校透過是次培育機會,可以重溫天主教教育的五個核心價值——真理、義德、愛德、生命及家庭,以反思如何把這些價值落實到學生身上。他說,這五項價值為「沒有信仰的公教學校教師而言,是人人接受的普世價值;對信徒教師而言,更可從聖經出發」。
他說,培訓工作亦有助凝聚教區、修會和明愛等天主教辦學團體,讓他們攜手落實這些核心價值。
分三批培訓 新學年為高峰期
至於成立法團校董會,學校須透過選舉加入教師、校友和家長代表擔任校董。陳繼賢曾到訪不同辦學團體,了解其屬校法團校董會經驗,他說若教師不明白校本管理精神,只視新安排為校董會行政上的改變,對學校發展便不健康,故此他們會與各持份者解釋運作理念。
陳繼賢說,教師在校本管理上起著重要角色:「讓教師先了解校董的權責,才選出校董人選,對學校將來的發展有利,也令學生得益。」
他又指,有關方面亦會藉此進一步支援公教學校的發展、副校長和主任的中層培訓,以提升管理質素。
提供行政管理培訓
談到對學校其他持份者的支援,為上述公教學校提供行政管理培訓的張永明博士五月十日對本報說,公教學校安排校長、教職員、校董、家長及校友等參與相關講座,能夠為將來設立法團校董會作更充足準備,以更清晰地落實天主教教育的核心價值。
張永明說,培訓內容包括校本管理、帶出成立法團校董會的因由,以及法團校董會的組成等事宜,以釐清天主教學校校董會與校內教務人員平日工作和決策的基礎。他說,天主教學校「應本著天主教的核心價值——真理、義德、愛德、生命及家庭行事。」
張永明認為,學校設立法團校董會時,除了要善用人力與資源外,更要體現天主教學校的特質,包括在師生的日常生活中加以實踐,以及為學生提供優質教育,使家長有信心讓孩子在天主教學校裡學習。(高/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