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苦艾與甘蜜】參與主的奇跡
今日的讀經,相信是全年最短的三篇選讀:《創世紀》只讀三節,《格林多前書》只讀四節,《路加福音》也只讀七節而已,但其中寓意深刻,說的是天主豐厚的恩賜,非人的智慧可理解,卻要我們銘記於心。
增餅事件是四本福音所共有,耶穌在加里肋亞行的唯一奇跡。
《路加福音》將它放在耶穌派遣十二位宗徒,宣講天國喜訊回來後,那些急需耶穌治療的人也蜂擁而至,因而出現了如何安頓群眾這樣的一個境況中。「群眾一知道,也跟隨他去了;他就迎接他們,給他們講論天主的國,並治好了那些急需治療的人。天將要黑的時候,那十二人前來對他說:『請遣散群眾,叫他們往四周村莊田舍裡去投宿尋食,因為我們這裡,是在荒野地方。』耶穌卻向他們說:『你們給他們吃的罷!』」(九11—13)飢餓並不只屬肚腹的事,正如急需治療的,也非局限於肉體上的創傷。許多災患和痛苦,其實都源自人的罪惡。使五千多人吃飽,因此也就成了門徒宣講福音時,要銘記於心的事。
今天的第二篇讀經,《格林多前書》中,使徒保祿談到了他所領受的傳承,就是主耶穌在祂受難前的那一夜,在晚餐中,隨著擘餅給門徒分吃時,把自己也交付了給他們。建立聖體聖事的傳承,是初期教會最早和最重要的傳承;基督在聖體聖事中的臨在,是真實而非象徵性的臨在。
保祿一如其他使徒,在傳授聖體聖事的禮規時,一定也記憶著主耶穌所行的:「拿起、舉目、祝謝、擘開、交付──應這樣行,為紀念我」。紀念的是主的交付,舉行的是基督要實現的永恆盟約。
別的司祭所交付的是牛羊的犧牲,所舉行的只是短暫的盟約。但耶穌基督的司祭職,並非來自肋未家族世代的承繼,而是由天主所按立的。《希伯來人書》在這一點上,有明確的教導:「基督也沒有自取做大司祭的光榮,而是向他說過:『你是我的兒子,我今日生了你』的那位光榮了他;他又如在另一處說:『你照默基瑟德的品位,永做司祭。』」(五5—6)這位默基瑟德遠遠超越亞巴郎和肋未,正如今日的第一篇讀經《創世紀》記載,他將餅、酒交付予亞巴郎,降福了他,並接受了亞巴郎獻與神祇的十一奉獻。
大麥餅是由許多麥粒,磨碎成粉,經過水的洗禮和火的烘焙而成餅;葡萄酒是由許多葡萄粒,經踐踏後,流出如血一般的漿汁,埋葬後發酵而成酒。明顯地都有共融、再生的生命意義。默基瑟德「無父,無母,無族譜,生無始,壽無終:他好像天主子,永久身為司祭。」(希七3)他所做的,正揭示主耶穌渴望我們與祂共融,藉此神聖交往,死於自我,活於天主。
保祿譴責格林多人,提醒他們要紀念主所建立的聖事,因為紀念並非一種消極、被動、無意識的行動,或像在某一個假期為紀念某一件歷史,但每人仍照每人的興趣,做一己喜歡做的事。我們紀念的,是主將我們帶進了祂的盟約中,我們要珍視的,是我們與祂的共融。
面對主的慷慨,我們還有甚麼需要保留的?門徒說:「我們不過只有五個餅和兩條魚,除非我們親自去給這一切人購買食物。」(路九13)
有主與我們同在,我們還須向世界尋求答案嗎?重要的是我們也願意交付,這樣,我們也能參與奇跡──進入主的永恆盟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