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台合作翻譯教廷文件

期數
3617
刊登日期
2013.06.14
主曆
主曆 2013 年 06 月 16 日

(本報訊)最近教廷表示教宗方濟各會於信德年內頒布首道通諭,而教宗所頒布的文件不時由香港台灣兩地合作翻譯。有譯者指出,華人教會團體合作翻譯,有助譯出更通達的譯本。

教區榮休主教陳日君樞機早前在台灣主持講座時,就翻譯教宗所頒布的文件提出建議。陳樞機和港台澳教會人士翻譯過本篤十六世《致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天主教會的主教、司鐸、度奉獻生活者及教友的信》。

台灣《天主教周報》四月二十一日引述陳樞機稱,若香港教會需要立即翻譯文件出版,必須在羅馬派駐兩位神父參與翻譯小組以作同步翻譯;遇到不懂立即請教,甚至直接詢問教宗本人。他憧憬教會將來出版教宗的文告或通諭時,華人教會也能在第一時間有中文版。

陳樞機指出,香港一向仰賴台灣來翻譯相關文件,例如梵二大公會議文獻都由台灣地區主教團出版。談到翻譯人才,他說台灣有很多學養豐富的神父,惟大多數已安息主懷。他說教宗通諭的外語版本如英、法、德、西文等版本很快就出版,中文版卻要等到其他語言版本出版後,再翻譯成中文,往往須拖上兩三個月,非常不方便。

曾翻譯教廷文件的陳滿鴻神父指出,香港和台灣合作翻譯文件,能譯出普遍華語教徒都讀得懂的譯本。陳神父本身是教區禮儀委員會辦事處副主任。

方濟會陳神父四月二十九日對本報說,香港和台灣兩地教會早年已開始合作翻譯教會文件,包括禮儀文件和教宗通諭等。「很多情況是一方起稿後,讓另一方修訂,翻譯過的題目包括教義、牧民、聖經、婚姻以及教會行政安排等。」他說。

陳神父稱,每次翻譯需要有不同負責人和專家,亦沒有特定的隊伍。他指翻譯教宗通諭以至教廷文件需要能同時掌握神學、外文以及熟悉相關文化、教會和社會背景的人才,只訓練固定翻譯隊伍,或依靠翻譯專家,並不能解決翻譯人手問題。

他說港、台翻譯有時會各自採用不同譯名,如香港版本是《上主的話》宗座勸諭,台灣則譯作《上主的聖言》。

對於不少教廷文件原文一般為拉丁文,慈幼會修生張心銳修士認為教會團體推動拉丁文,長遠而言能培育翻譯人才。

本地教會人士亦翻譯了不少教會文件及著作,如張心銳最近就把教宗司禮長馬里尼蒙席(Marini)的《教宗司禮長禮儀論集》譯成中文,他近年亦翻譯了介紹特倫多拉丁文彌撒的書籍。

張心銳對本報說,本地教會不乏精於拉丁文的人士,但整體教徒對拉丁文認知較梵二前淺,他表示「掌握拉丁文既有助了解神哲學,也有助翻譯工作」。他期望教徒不只把拉丁文當作一門興趣,而是認識教會的途徑。

談到翻譯經驗,他說翻譯可以熟能生巧,但需要機會嘗試,也要多看翻譯文學批評文章,團隊合作也很重要。

他指教會團體翻譯教廷文件時會保持一貫性,尊重前人譯法,避免出現更多歧義。他說,港、台合作有時亦要處理兩地慣用辭彙不同的課題,如伯多祿和伯鐸等不同譯名。(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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