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委會與外傭團體建議

期數
3618
刊登日期
2013.06.21
主曆
主曆 2013 年 06 月 23 日

天主教正義和平委員會與多個外傭團體要求廢除強制外傭同住政策,指政策令外傭承受困境,包括工時長、休息時間被剝削,甚至增加受侵犯的危險。

天主教正義和平委員會聯同亞洲移居人士聯盟、移民工牧民中心、香港職工會聯盟及香港婦女勞工協會於四月三十日在香港專上學生聯會的旺角會址舉行記者會,探討有關外籍家傭在港工作所面對的問題。

會上,亞洲移居人士聯盟發言人Eni Lestari指出,政府於二OO三年起強制外籍僱傭須與僱主同住,無異於要外傭二十四小時候命工作,扣起法定一天的休息假期;亦有外傭遭同住的僱主禁止聯絡家人及外間團體。

天主教正義和平委員會幹事孔令瑜認為,同住與否應由外傭及僱主共同磋商,而大前題是事實上僱主能夠提供合理居住環境。有僱主亦寧願外傭在外居住。她說,當外傭投訴遭受侵犯或剝削,與僱主同住的她們,變相失去容身之所。

談到外傭居住境況,聖約翰座堂的移民工牧民中心發言人Cynthia Abdon-Tellez 發表調查稱,她們訪問了三千名外傭,近三分一受訪者在僱主家中未有合適的居住環境——她們沒有自己的房間,須與其他家庭成員同處一室,或被迫住在浴室,甚至要睡在紙皮和焗爐湊合而成的床上。

此外,三成七受訪外傭每天須工作達十六小時,近一成更達十九小時,有個案表示有外傭會遭深夜歸家的僱主喚醒去預備食物。

同住安排亦增加外傭遭受虐待的危險,約五成八外傭曾遭受言語暴力,一成八曾遇過肢體暴力及六個百分點曾面對不同程度的性侵犯;四分一受訪外傭擔心自身安全。

對於改善政策,職工盟統籌幹事林英卿指出,政府有責任改變強制同住政策,她建議在外傭標準合約上加入「合理環境」及「私隱度高」的居住條款,短期的解決方法則是入境處要向僱主作足夠巡查。至於長工時問題,她呼籲政府加入相關條例以保障外傭。

林氏又稱,服務香港的二十九萬外籍傭工正面對「工種歧視」,這包括其簽證限制,她們被終止合約後須於十四日內離境,亦須於合約期間每兩年至少離港一次,其他外籍僱員卻不需要受到這些限制。

香港婦女勞工協會總幹事胡美蓮表示,政府O三年的強制同住政策未有尊重外傭,除「對性別不敏感」外,亦令外傭要隨時候命,也未能享有合理的私人空間。

另一方面,亞洲移居人士聯盟於五月一日勞動節在維多利亞公園發起簽名運動,呼籲改善外傭待遇,包括取消強制外傭同住的條例,容許僱主及外傭商議,以及在僱傭合約上設立外傭的最高工作時數規限。

此外,聯盟亦要求增加外傭薪金。外傭薪金先後於一九九九年及二OO三年大幅削減,目前的三千九百二十元薪金只比一九九八年輕微上升六十元。(鄒)

 



     外傭因「強制同住」所遇到的困難

  • 沒有合適居所和設施,擔心私隱及安全
  • 須隨時候命,欠固定工作時間
  • 食物供應不足夠
  • 被迫履行合約以外的職責,例如在僱主的公司工作
  • 須在休息日或假期工作
  • 僱主安裝閉路電視,沒有私隱


     
        資料取自聖公會聖約翰座堂外展服務「移民工牧民中心」研究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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