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苦艾與甘蜜】關係貧窮

期數
3621
刊登日期
2013.07.12
作者
楊鳴章
主曆
主曆 2013 年 07 月 14 日

置身於一個關係貧窮、冷漠的社會,儘管各式跨媒體傳訊軟件滿天飛,到處議論紛陳,放言高論,可是誰都不想太接近誰,一切都要計算清楚。煽情的口號,敵我分明的壁壘,對生命的陶成和影響,不但毫無寸進,只見倒退。另一方面,也有該做的我們不敢做,該說的不想多說,做了、說了是要遭批判的!前任教宗本篤十六說得好:「我們固然要按愛德的規律去尋求、獲得和表達真理,但也該在真理的光照下去了解、肯定並實踐愛德。」(在真理中實踐愛德CIV2)要說愛德多容易,你真正幫過誰?

《申命紀》說:「以色列!你要聽:上主我們的天主,是唯一的上主。你當全心、全靈、全力,愛上主你的天主。」(六45)以色列人面對國亡家破,聖殿、尊嚴和自由盡皆失去時,除了上主,他們還能聽誰的話?今日的第一篇讀經,就是寫在這段流徙期間。

生活在這個充滿噪音的世代,大家率性而為,有話直說,難道真要等一場大災難出現,我們才懂得聆聽,去改善人與人之間的關係?不必罷?

上主在嗎?當人肯聽從上主的話時,上主就臨在。經上說:「其實,我今天吩咐你的這誡命,為你並不太難,也不是達不到的。」(申卅11)不必訴諸高天,也不須求諸海角。聽從上主的話,重要的是要在每日的生活中,別人的身上看見主。今日福音的誦讀,談的也是這點,但更多。《路加》所載,從法學士與耶穌之間的對答,為我們提供了更深入反省的題材:

「我應當做甚麼,才能獲得永生?」(十25)──人總是希望得到一點直接、現成、一勞永逸的保障。

「應當全心全靈全力全意愛上主,你的天主,並愛近人如你自己!」(十27)──必須在心靈深處認識天主,並在主內看清自己與人的關係,這才有轉化生命的力量。

「畢竟誰是我的近人?」(十29)──對權威的挑戰,使耶穌不能不答,否則祂怎能到處宣道?但誰也不能給予具體答案,否則就會墮入「取一而捨其餘」的陷阱。關係貧窮的可悲,就是必須給我清楚地指出誰是近人,我才會決定去愛不去愛他。

人與人之間的關係,絕不可能只用正義的尺度去規管。司祭與肋未人的有所不為,的確是在正義規管下的表現;相對而言,那撒瑪黎雅人的所為,卻超越了正義的尺度。他是甚麼人?他本來就不該出現在那時期──慶節的前後,在那地方──從耶路撒冷下來的路上,接觸一個可能已死去的人。

「三個人當中,誰是那遇強盜者的近人呢?」(十36)──當你面對困厄時,是否渴望有人願意不問原委、逸出自己的尺度,施以援手?我們總有不適當的人與事,出現在不適當的場合和日程上。環境不一定能由我們塑造、控制或改變,而且常有不能預見的意外。相對於故步自封,誰肯空虛一下,讓自己從新學習?相對於把關係和得失計算清楚,誰敢為一個垂死的陌路人冒一點險?相對於正義的規管,誰願意停下來,改變一下自己的日程?

誡命和法律,不是抽象的原則,不只是按規條執行正義,也要讓人易地而處,將自己放在相同的境況中,看正義是否仍有意義?「以色列,你要聽從上主你天主的話;這話離你很近,就在你口裡,就在你心裡!」(申卅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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