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宗方濟各頒布手諭

期數
3622
刊登日期
2013.07.19
主曆
主曆 2013 年 07 月 21 日

 (綜合梵蒂岡電台/天美社/辛力社訊)教宗方濟各七月十一日簽署並頒布手諭,將梵蒂岡城宗座委員會的刑法,包括侵犯兒童及資助恐怖主義等罪行,擴展至適用於教廷各部門。

聖座新聞室七月十一日舉行記者會公布教宗手諭,解釋適用於梵蒂岡城和教廷聖部的新刑法和行政處分。教宗在手諭中指出,「現今跨國和有組織犯罪活動、不恰當的市場經濟運作,以及恐怖主義對公益威脅愈來愈嚴重,國際社會有必要掌握相應的司法工具來預防及對抗犯罪活動,促進在刑法上的國際合作」,教廷亦願意在這方面合作。

新修訂的刑法條文涵蓋範圍較廣,也涉及多項國際公約的落實安排,包括一九四九年反對戰爭罪行的四項日內瓦公約;六五年消除各種形式的種族歧視國際公約;八四年反酷刑和其它刑罰、虐待、非人性或卑劣行為的公約;八九年關於兒童權利的公約以及二○○○年這項公約的非強制議定書。

聖座新聞室同日發表公告指出,新的刑法將施酷刑列為犯罪,並擴闊侵犯未成年人罪行的定義範圍;聖座各部門成員和聖座外交人員均受新刑法約束。另一方面,上述有關修訂區別於教會法對各地主教處理司鐸操手問題的安排。

記者會上,教廷發言人隆巴爾迪神父(F. Lombardi)指出,更多有關財務交易等梵蒂岡法例將陸續推出。

主管梵蒂岡城法院的托爾(G. D. Torre)席間對記者稱,梵蒂岡一直視相關行徑為罪行,新法例更明確界定這些犯罪活動及其刑罰。事實上,梵蒂岡沿用的刑法是根據十九至二十世紀早期的意大利法律,一些罪行如兒童色情等並未有明確涵括在內。

聯合國促梵蒂岡
提交保護兒童報告

另一方面,聯合國兒童權利委員會七月一日發聲明,要求梵蒂岡提交更完善報告,以符合國際公約要求,其中包括所有曾被神職人員性侵犯兒童的資料及教廷所作的回應及行動;梵蒂岡有否清晰譴責體罰;非婚生孩子是否被標籤為不合法則;對於一些教會收留被遺棄嬰孩的設施如棄嬰箱,教會能如何追溯嬰兒身份等問題。聯合國要求梵蒂岡能在十一月,即組織明年初開會前回應。

此外,聯合國要求所有簽署公約的國家每五年就販賣兒童及武裝衝突兩方面如何採取措施保護兒童作報告。除梵蒂岡外,聯合國也要求一些簽署國提供更多本國資料,包括德國、俄羅斯及也門等。

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