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苦艾與甘蜜】賜我們所需要的
那年參加耶路撒冷明愛成立四十周年,慶典後,主人家帶我去了巴勒斯坦總部的安姆安拉。在一賣聖像畫的店子裡,我給一雙眼睛吸引住了。鎖住在玻璃窗櫺內,可是慈母雙眼洋溢著愛與安慰之情,在我踏進店子的一刻,就盯住我不放。我移步至聖像前,店主伴隨著,開始問我許多問題,並與我議價。我微笑不語,只因價錢遠遠超越我的預算,而且那末大的一塊實木聖像,買了回來其實亦無合適位置安奉。談了一個多小時有關多幀我也甚喜愛的聖像畫,因為要趕下一場,只好握手道別,甚麼也沒買。
車輛已經開動,店主趕上來,把一幀我曾愛不釋手、較小但也十分動人的聖像畫,塞進我懷中送贈我,教我帶回香港說:「總有地方容得下我們的主和母親;因你一直和我談話,我知道你的心,把你所喜愛的,送給你!」
畫像我後來送了別人,但感激之情至今仍然縈繫心間。有前輩安慰我,別將此事耿耿於懷,看作一種貪婪或視議價為刻薄寡恩,只因許多古老民族,都有這種風俗傳統;你不議價,人家才認為你怪誕,不屑與人交談而使對方悵然若失。物質是其次,友情才重要。能接納人的善意,向人展示內心的喜悅,最終成為朋友,往往使雙方皆大歡喜,背後原來還真有點文化!
亞巴郎算是甚麼人?他竟然膽敢與天主議價,因為他相信天主是慷慨仁慈的,且以他為友,朋友間有甚麼不能談?他為何要為索多瑪和哈摩辣的罪人們說項?因為他認識到人性的軟弱,需要彼此攙扶和擔待。議價的背後,因而包含著一種信任、認同、包容與扶持。
在教會內,誰都不只是為一己而存在,我們都是該死卻蒙恩的一小撮,相濡以沫,每天希冀著主的仁慈,因彼此的代禱、諸聖的相通,就如今天第二篇讀經所說的:「赦免了我們的一切過犯;塗抹了那相反我們,告發我們對誡命負債的債卷,把它從中除去,將它釘在十字架上。」(哥二13c—14)亞巴郎扮演的角色,最值得我們反省之處,就是當時他其實預兆著我們與天父之間的唯一中保──主耶穌基督。
保祿致書哥羅森教會中人,其中一項重要議題,是因為他們當中有些猶太人,認為天上存在著一種如天使的勢力和特異功能,憑著世人身上的某些如割損禮所得的記號,主宰著人的命運。保祿再三強調,人的得救,來自因聖洗而與基督同死,並因信祂由死者中復活的天主的能力,而與祂同活;除祂以外,再無別的救贖。
我們的中保主耶穌,的確常常為我們的得救而祈禱,而且更教導門徒倣效祂。《瑪竇》也有主教授門徒祈禱的章節,但與《路加》今天的記載不同,這除了是因為彼此傳承來源有別,引致環境各異,長短不一之外,更大的分別是:前者重點在於怎樣祈禱,而後者直接了當就是「要祈禱」。
祈禱也確實是一種「恬不知恥」的行為!我們憑藉甚麼可以向天父求這、求那?但是,主給我們壯大了膽識,首先是因祂之故,我們也成了子嗣,不只是朋友與鄰居,而是兒子與父親的關係。兒子有甚麼不敢求父的?「我告訴你們:你們求,必要給你們;你們找,必要找著;你們敲,必要給你們開。因為凡求的,就必得到;找的,就必找到;敲的,就必給他開。」(路十一9—10)更重要的是我們的父,不但聆聽,且是良善、寬仁的,往往把我們不懂得求、最美好的一份──就是祂自己的神,也賜予我們。
生活中,常有不少愛我們的人,會把我們所愛的,送給我們;然而,真正明白我們的需要,連自己的生命神魂也賜予我們的,只有天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