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女遭受暴力問題

期數
3623
刊登日期
2013.07.26
主曆
主曆 2013 年 07 月 28 日

(本報訊)「平等機會婦女聯席」(下稱聯席)於本年初進行一項「香港婦女遭受暴力經驗」調查,以了解婦女遭受家庭暴力、性騷擾,以及性侵犯的情況和反應,結果顯示四份一婦女曾遭受家庭暴力,四成三被性騷擾,以及逾一成五遇過性侵犯。調查反映大部份受害婦女沒有求助,有社工認為須加強婦女的自我保護意識。

聯席於本年一月至三月,透過網上及街頭訪問,獲得八百八十五份問卷。被訪婦女中,逾四份一曾遭受家暴,當中近一成超過「十次或以上」;家暴中的「性侵犯/強逼發生性行為」及「以經濟/其他威脅下強逼發生性行為」分別有二成一及一成七,反映超過兩成婦女曾被「婚內強姦」。

性騷擾方面,逾四成三受訪者曾受性騷擾,其中逾六成五「被觸摸身體」,遭受「猥褻性或侮辱性說話/笑話」則佔近四成九。當中以飲食業者最為嚴重,八成婦女曾經受害。此外,從事服務業、教育、行政及專業行業的婦女亦較多遇到性騷擾。

問卷中亦顯示近一成五婦女曾受性侵犯,其中以從事飲食業及性工作者最為嚴重,當中更有六十歲以上的婦女受過超過十次的性侵犯。

此外,調查顯示受害婦女求助率偏低,飲食業及性工作者更出現零求助,服務業及教育界亦只有三成三及近二成一。不求助的原因,近三成表示「不想把事情搞大」及「怕麻煩」,二成六則「感到羞辱」。

天主教勞工事務委員會政策研究幹事羅佩珊早前表示,基層婦女經濟議價能力低,為生計只好啞忍。除此之外,羅認為警方及相關執法機構對保護婦女的意識不足,甚至將職場上的性騷擾視為勞資糾紛,令受害女性無從求助。

至於從事教育、行政等高學歷的婦女受性騷擾後沒有求助,羅佩珊認為可能是她們擔心影響前途、升職機會等而影響求助的決心及勇氣;羅佩珊認為勞工處及平機會應加強合作及宣傳,關注婦女面對性騷擾的應對措施及援助受害婦女。

明愛婦女發展計劃團隊主任黃敏兒表示,許多遇到家暴或性騷擾的婦女不會即時求助,「不少婦女認為家暴屬家事,若找社工甚至報警,害怕會破壞夫妻及家庭關係。」至於在職婦女則憂慮會影響工作,事後難與同事相處,待至離職才會說出來。

黃敏兒認為,「婦女羞於求助,是受其從屬於男性的傳統觀念所影響。」

她說,應透過社區教育培育婦女保護個人的意識,有自決及自主能力,遇到不公平對待時,懂得當機立斷保護自己。(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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