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豬肉賀開齋?
期數
3625
刊登日期
2013.08.09
主曆
主曆 2013 年 08 月 11 日
(天亞社編譯)一對馬來西亞華人情侶於伊斯蘭教齋期在社交網站Facebook發布吃肉骨茶賀開齋的照片,被當局控以煽動等罪名,可能面臨高達十五年的徒刑。
據《大馬紀事報》七月十八日報導,檢察官根據煽動法、影視審查法及刑法起訴該兩名非伊斯蘭教徒。
馬來西亞以伊斯蘭教為主要信仰,廿五歲的陳傑毅及廿四歲的李美玲均為公民。他們七月初於首都吉隆坡的法院否認控罪。
首席檢察官帕泰爾(A. Patail)表示,他們上載的內容有可能引起宗教仇恨情緒。下次聆訊將決定他們是否罪成入獄。
據報,陳李二人於七月上載了一幅在路邊餐廳笑著用筷子吃肉骨茶的照片,並附有在齋戒月向伊斯蘭教徒問好的字句及他們的個人網址。網址內並有幾條色情視頻。
陳氏在法庭上辯稱吃肉骨茶的照片原意是幽默而非侮辱,他並已在一條視頻中就其於齋戒月冒犯伊斯蘭教徒道歉。
馬來西亞總人口三千萬,馬拉伊斯蘭教徒佔人口三分之二,華裔人口只佔四分之一。伊斯蘭教禁止信徒吃豬肉,但當地華人多信奉佛教或基督教,故不用跟隨守齋。
煽動法處罰任何能引起「敵意、蔑視或背叛」政府、司法制度、領袖或不同種族階級的「言行」。
據報導,首次違反煽動法者可被判入獄三年,但由於這對華裔情侶同時觸犯影視審查法及刑法,有可能被判處入獄十五年。
馬國現行法制源自英國殖民時代的法律及部分伊斯蘭教《古蘭經》的教規,視乎地區、司法權及被告的宗教而定。該國的宗教警察會以「幽會」罪名拘捕只有二人共處一室的未婚男女,而全國都禁止同性戀行為。二OO九年,伊斯蘭教高等法院就一名女信徒到夜店喝啤酒,判處鞭苔六次及罰款一千四百元。被告後來獲減刑為三周的社會服務。
取自:Religion News Serv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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