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韓主教抨擊法院

期數
3625
刊登日期
2013.08.09
主曆
主曆 2013 年 08 月 11 日

(天亞社訊)南韓主教團及維護生命的活躍人士猛烈抨擊國家的司法部門,指摘它無視法律,對墮胎問題視而不見。

主教團維護生命活動主席李聖孝主教七月十八日說,最近法庭將從事逾四百宗非法墮胎手術的四名被告判處緩刑,無法反映其罪行的嚴重性。

他說,大田高等法院六月廿六日的裁決,使國家墮胎法例的阻嚇作用失去了效力。

南韓法律只是容許當母親健康受威脅時,或是被強暴、亂倫或嚴重遺傳病的情況下才可進行人工流產。所有在懷孕廿四週後的人工流產手術均屬違法。施行墮胎者將面對最高兩年的有期徒刑。

然而,教會人士指出,墮胎在南韓很普遍。

大田高等法院裁定:「雖然法例禁止墮胎以保護胎兒,我們不能輕視婦女的自決權。」因此法官認為,法院不能對被告判處重刑。

然而教會認為,法律就是法律,必須要堅持。

本身是水原教區輔理主教的李主教說,南韓教會很是擔憂。司法當局無視法律而造成錯誤判決。他說:「法院應維護自身的權力,正確地執行法律,保護未出生的生命。」

韓國維護生命醫生協會主席車熙濟十八日也指責,法庭無視法例的基本精神是保護人類生命。

他表示:「法庭因為需要保障婦女的自決權,決定不能懲罰墮胎行為,犧牲了未出生嬰孩的權益,亦因此無視刑事罪行。」

他續說:「這是嚴重的錯誤,將影響整個社會。」

 

 

 

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