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義筆容辭】示威集會權利被日漸抹黑

期數
3627
刊登日期
2013.08.23
作者
潘嘉偉
主曆
主曆 2013 年 08 月 25 日

近日接二連三的街頭事件,令警民關係緊張再次成為焦點,不得不慨嘆一句,香港政府與香港社會是否患了重病?特首梁振英、警方、政府官員和建制派人士不斷放話把市民參與示威及街頭活動渲染成不和平與鬧事,甚至縱容親建制人士及疑似黑社會人士挑釁參與街頭活動的市民,香港市民受《基本法》第二十七條保障的遊行集會自由正有被日漸侵蝕的趨勢。

小學老師林慧思因目睹法輪功學員在旺角行人專用區擺檔被親建制的香港青年關愛協會(簡稱「青關會」)騷擾,路見不平,對警方縱容青關會成員騷擾非常不滿,在與現場警員說理的時候衝口而出說了一句粗言穢語,隨即被網上傳播,鋪天蓋地般被批評和攻擊,其後,更引發至八月四日香港家長聯會會長李偲嫣、退休前休假的警司劉達強等人在旺角站台批評林慧思,現場批評和支持林老師的公眾情況緊張,但竟然有休班警員被發現懷疑推撞記者和支持林老師的市民。

在一週後的星期日八月十一日,特首梁振英到天水圍落區出席地區論壇,但其表現完全不是聽取市民意見,場內絕大多數是挺梁振英人士,而梁振英向市民說的卻是吩咐教育局局長吳克儉就林老師事件提交報告,不禁令人懷疑為甚麼針對一位老師的做法那麼徹底,即使林老師當時在警員面前衝口而出說了一句髒話,有必要把事件提升到要局長就此提交報告嗎?

更甚的是,梁振英竟然在這個所謂地區論壇為被廉署調查的前行政會議成員林奮強和張震遠呼冤,說廉署已證明對兩人的指控證據不足,但舉報二人的政黨卻沒有「私下或公開說一句半句抱歉」,市民有義務舉報懷疑觸犯貪污的案件,調查證據應是廉署的責任,怎能怪責和要求市民或政黨因廉署沒有找到證據而要就舉報案件道歉,那樣還有誰會敢於舉報懷疑貪污的案件?除了場內只有梁振英講沒有機會讓市民發言之外,場外更有參與示威的市民被懷疑是黑社會人士毆打,警方卻只說場內秩序良好和場外有零星示威,最後有幾名人士分別以普通襲擊、涉嫌公眾地方行為不檢和襲警被捕。

執筆當天八月十八日,梁振英又再次落區到觀塘一間中學出席地區論壇,場外再次有大批市民抗議,警方如臨大敵派出大批警員維持秩序,筆者在現場所見參與示威的市民都十分守秩序,但竟然有六名人士被捕。筆者感到梁振英落區的做法令市民與警察之間產生更強烈的對峙感,在現場的示威者與撐梁振英的建制派人士很容易發生互相挑釁的行為。梁振英及其班子在民望低迷的情況再繼續這樣落區做騷,得到的效果只是令參與示威集會的市民感到隨時要與身份撲朔迷離的疑似建制派人士對峙,同時又擔心警方會怎樣對待示威人士,在這樣複雜的情況下,不論示威有多和平理性,參與示威的市民很容易會被抹黑為搞事份子,令沉默的大多數更不敢參與集會示威,間接令示威集會權利進一步被削弱。

 

天主教正義和平委員會 www.hkjp.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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