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明愛特殊教育服務黃綺湘榮休

期數
3628
刊登日期
2013.08.30
主曆
主曆 2013 年 09 月 01 日

服務香港明愛三十八年的黃綺湘表示,能夠以特殊教育工作為終身職業,見證社區人士及服務使用者的成長而喜樂。這份工作亦令她體會到,要與智障健障者同行,不同持分者都有相應的權利和責任。

黃綺湘是明愛特殊教育服務的服務總主任,她於八月三十一日退休,為服務明愛三十八年畫上句號。

她加入明愛開始的八年是處理家庭服務,後來轉往康復及特殊教育服務擔任服務協調總監,近十年集中在特殊教育服務,管理六間特殊教育學校。

黃綺湘在七十年代中文大學社工系畢業後,便加入香港明愛從事家庭服務,八年間先後在九龍界限街、牛頭角、東頭邨、荃灣、屯門、元朗等地區服務,處理眾多的家庭及婚姻個案,「家庭對個人成長影響深遠,我從服務中看到人需要懂得愛人及自愛。」

至八十年代,黃綺湘調往康復服務,管理明愛轄下康復服務及特殊教育服務的單位,服務社區的弱勢社群,這職務亦讓她體會到,需要把服務使用者與社區融合。

權利、責任、義務

在她眼中,任何人都要有「權利、責任、義務」這三種與生俱來的理念,即使智障者或傷殘者也不應例外,「他們也有認知能力和感覺,只要給予他們愛和機會,智障人士亦會意識到自己有施與受的責任。」

黃綺湘強調,學校要維繫家長與子女的關係,「學校營造開放平台,鼓勵家長做義工,讓他們有機會照顧子女及其他學生。」她認為,這樣有助建立關係,「部份學生沒有語言能力,但若家長參與,可慢慢從他們的面部表情,手指觸動等了解其想法。」

她明白到好些育有智障或殘障子女的家長,因得不到親友的接納而自卑。「學校需要支援家長,引發他們貢獻個人專長,如響應學校的活動,進而參與學校的政策、發展等。」她說,家長參與學校工作時,會遇到同路人及擴闊生活圈子,對他們而言是很好的鼓舞。

早於十年前,黃綺湘已把學校向社區開放,鼓勵學校與鄰近堂區溝通合作,例如社區人士會定時在午飯時協助學生進食、交談,甚或飯後散步等,讓學生多接觸社區人士,與他們成為朋友。

此外除了患有嚴重智障的學生,因身體機能需要特別護理外,校方會安排中低度智障的學生多作生活體驗,試過帶學生前往上海及台灣等地,「家長從沒想過自己的兒女會有這機會,為子女能離港認識世界而感動;學生從中亦學習到自理能力、關愛、分享、互助等,正正帶出『權利、責任和義務』這個理念。」

重視同工的心靈關顧

黃綺湘與同工不時會面對家庭破碎的問題,她覺察到照顧者不能只有付出;同工不單要為學生提供良好培育,同時亦不斷面對社會及家長的訴求,黃綺湘遂於上一學年起安排校長及部份教師參與心靈教育,「同工要有良好的心靈健康,做好裝備才能繼續服務。」

黃綺湘說:「特殊教育工作者看到學生初進校園時沒露半點笑容,經過長時間的陪伴及教育,看到學生逐步放寬面容,即使是一個簡單的微笑,已是同工心中的『財富』。」

眼看著同工用愛心一點一滴累積出來的成果,黃綺湘感到無比的喜樂,「明愛的使命,便是要把天主教的核心價值及倫理道德觀從同事身上擴散出來。」(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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