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苦艾與甘蜜】生命的滿全

期數
3638
刊登日期
2013.11.08
作者
楊鳴章
主曆
主曆 2013 年 11 月 10 日

從來沒有一個世代比今天更強調生活素質的重要。工資、住屋、教育等問題、人口的控制、大部份政府政策的制定,都與此有解不開的關係。可是,我們不能只看生活的素質,卻不顧生命的價值。生命無價,並不因它為了誰,不論家族、社會、國家與政權,報效了甚麼?我們是一個人,接受了天賜的生命宏恩,我們就有不能剝削的尊嚴與成長的權利。當普世教會的禮儀年曆即將告一段落,本主日的讀經,適時地為我們提供了重要的素材,要求我們反省存在的意義、生命的終向、死亡與復活、及我們為生命到底做了些甚麼?

舊約典籍中,有數卷經書,因為以希臘文寫成,故此未能被猶太人與基督教派接納為正典,《瑪加伯上、下卷》為其中兩卷。這兩卷書寫於主耶穌基督降生前一百多年,上卷講述存在的意義,猶太人如何抗衡希臘的極權統治,為了捍衛民族的信仰自由而英勇作戰,甚至不惜壯烈犧牲;下卷尤其重要,談論到一些神學觀念:如死後復活、來世永生(如今天的第一篇讀經)、為亡者獻祭、已亡的聖者為仍生於塵世的信徒代禱等(見第十二及十五章),這些在主耶穌的宣講中也曾提及,因而亦發展成為教會的當信道理。

無獨有偶,新約中的《致得撒洛尼人前、後書》,也同樣談及基督徒團體所遭遇到的困難(得前二及三章)、因面對死亡而引發信仰上的疑慮(得前四及五章);在期盼主的再來所需要的信賴、堅忍和積極於善工(得後一及二章),皆可為這一世代借作前車之鑑。

本主日的福音中,考問耶穌的撒杜塞人,原來是一群虔誠而且具社會地位的猶太人。他們堅持只信梅瑟所傳的經訓和禮規,認為復活等信念,是猶太人流亡異國時,受到外邦人不良思想的影響所致;他們論點的基礎,也出於一種實用和功利主義:人存在的意義,就是為了維繫家族的生命綫,因此弟弟需要為無子的亡兄立嗣,現在七兄弟與寡嫂,都在毫無子嗣的情況下死了,他們存在的意義如何評說?主耶穌將他們的思維帶到他們所信託的梅瑟經訓,教訓說:「至論死者復活,梅瑟已在荊棘篇中指明了:他稱上主為亞巴郎的天主,依撒格的天主及雅各伯的天主。他不是死人的,而是活人的天主:所有的人為他都是生活的。」(路廿37—38)我們的生命由主賦予 ,它的終向也是主;仁愛永存的天主,不會樂見祂所愛的我們,出現後又歸於泯滅,因此人雖然終要離開此世,但會進入永生,與主同在。

一個與主同在的生命,並非由死亡才開始,而是在此際此處,如何與主耶穌契合。我們一方面在現實生活中,不斷受著人性軟弱的糾纏,且常為爭執、分裂所傷害,面對著不同程度的感情和心靈上的死亡;可是,另一方面卻知道,主的愛具有更新及轉化的能力。保祿教導我們,要常懷希望,面對未來,但亦要承擔責任,努力行善。他說:「所以,弟兄們,你們要站立穩定,要堅持你們或由我們的言論,或由我們的書信所學得的傳授。願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和那愛我們,並開恩將永遠的安慰和美好的希望,賜與我們的父天主鼓勵你們的心,並在各種善工善言上,堅固你們。」(得後二15—17)與主的契合,使我們超越各種屬世的價值觀,不畏任何壓力;儘管生命有遺憾、人生有多軟弱和失誤,我們的滿全,並非在此世,而是在永恆的主的懷抱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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