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議會發表議案
(本報訊)「兒童議會」五十九位兒童議員於十一月二十三日發表三項議案,呼籲當局幫助貧童學習和改善新高中課程的配套措施。
十一月二十日「世界兒童日」剛結束之際,兒童議員在議案中促請政府保障兒童參與政治活動的權利、增加基層兒童參與課外活動的機會,以及促請政府檢討及監察新高中課程中「其他學習經歷」的推行手法。
「兒童議會」計劃由防止虐待兒童會、香港兒童權利委員會及聯合國兒童基金香港委員會三間機構合辦,讓兒童體驗議員的工作,商討和辯論與兒童有關的議題,為兒童爭取權利。
立法會綜合大樓舉行的兒童議會會議參考真正的立法會會議模式進行,與多位來自公營機構與民間機構的代表、立法會議員,以及教育工作者交流意見。
年齡介乎十二至十七歲的兒童議員分組討論有關改善兒童權利的動議,再與其他組別的兒童議員就動議展開激烈的辯論,接著與場內的立法會議員及嘉賓進行問答環節,最後兒童議員以一人一票的民主方式,表決議案。
對於第一項保障兒童參與社會權利的議案,負責的兒童議員認為,現時基本法雖有列明自由發表言論、結社及和平集會的保障條文,但並非針對及全面保障十八歲以下的兒童。
兒童議員有見於愈來愈多兒童及青少年參與社會活動,故此建議政府幫助兒童及公眾認識兒童權利,包括改善教科書及於學校舉行教育活動,同時當局亦可增加兒童發表意見的平台,去收集兒童意見;警方亦應制定內部指引,加強訓練警員,以保障兒童參與政治活動時的安全和自由。
對於目前逾二十萬兒童生活在貧窮線之下,不少基層兒童未能透過參與適切的課外活動,而獲得均等發展機會,兒童議員在第二項關於基層兒童的議案中建議政府取消「一刀切」的課外活動資助界線,並改按貧童家庭需要用「漸進式」資助界線,以及「課外活動學劵」方式給予資助;政府亦應諮詢基層兒童,了解他們參與課外活動的意願。
談到新高中「其他學習經歷」所引申的問題,兒童議員指出,不同學校推出「其他學習經歷」的方式差異很大,部份學校甚至強制學生參與指定活動;有老師和學生亦反映其他學習經歷與傳統學科之間的形成張力;部份學校面對資源及社區配套不足問題。
兒童議員建議政府檢討全港學校的其他學習經歷推行手法及內容,進一步支援學校,以及加強其他學習經歷與升學及就業的聯繫;學校亦應確保學生選擇其他學習經歷項目的權利。
過去四個月,兒童議員為上述三項議案召開了二十三次小組會議,親身進行了十六次訪問,聽取政府官員、立法會議員及多個相關界別人士的意見,並透過問卷就各個議題收集了八百多名兒童的意見。有關議案將集結成書並向政府及與兒童有關的機構派發。(公)
• 資料來源:兒童議會統籌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