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廷回應聯合國報告

期數
3652
刊登日期
2014.02.14
主曆
主曆 2014 年 02 月 16 日

(綜合天美社 /梵蒂岡電台 /辛力社訊)教廷發言人隆巴爾迪神父(F. Lombardi)二月七日發表聲明,回應聯合國兒童權利委員會報告指天主教會未有保護兒童權利,又強調教會繼續致力落實《兒童權利公約》。

隆巴爾迪稱,該報告顯示委員會不認同教會一直所作的努力:承認自身過錯,以及在革新守則及培育與預防措施上取得的進展。

聯合國兒童權利委員會於二月五日在日內瓦公布對梵蒂岡和其他五個締約國,包括剛果共和國、德國、葡萄牙、俄羅斯和也門的評估報告;其中建議教廷除公開有關神職人員性侵犯兒童的詳情及裁決紀錄外,亦促請教宗下令全球天主教教區及修會團體遵循公約。

委員會指稱「教廷沒有意識到罪行的嚴重程度,亦未採取必要措施去處理兒童性侵個案及保護孩童。採取不懲罰肇事者的政策只會導致問題持續」。

不過,隆巴爾迪神父強調,梵蒂岡一九九O年成為首批加入兒童權利公約國家之一,就是因為教會致力推動兒童權益,他指報告未有承認教會數百年來在學校、醫院及慈善團體的工作,是漠視現實。

對於聯合國兒童權利委員會以自身觀念評價教會關於避孕、墮胎、家庭教育和人類性觀念方面的倫理,他引述教廷二月五日的聲明指出,有關建議「僭越權限,並干涉教會教義和倫理立場」。

至於委員會一月十六日要求教廷更新法典及地方教會把懷疑個案上報司法當局,教廷二月五日在聲明中強調,教廷一直堅決要求地方主教及修會長上在呈報有關事項上要遵民法;若當地不強制公布,受害者又不想遵守訴諸警方,教會當尊重其意願。

教廷代表出席一月十六日在日內瓦聽證會時更指出,有關處理懷疑性侵犯兒童個案的方式需要改變,尤其是因應公眾關注地方主教或修會長上能否在事件上保持透明度。

此前教廷在相關場合和資料中已指出,普世教會雖於教理及精神方面聽命,惟神父及主教亦須遵守其國家法律。

教會捍衛兒童生命

另一方面,聖座駐聯合國日內瓦辦事處常任觀察員托馬西總主教(S. Tomasi)於報告發表當天指出,報告沒有納入教廷於聽證會上的回應,評語「忽視聖座在保護兒童方面所做的一系列改變」。

總主教指建議有違於公約宗旨,例如公約序言談到捍衛生命、保護出生前和出生後的兒童;教廷維護嬰孩生命,但委員會卻建議其改變反對墮胎的立場。

兒童權利公約於一九八九年在第四十四屆聯合國大會上獲通過,公約包含兒童權利的基本原則,如生存權、接受教育權、受保護權及自由權,梵蒂岡九O年成為公約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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