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利時批准病童安樂死
(綜合天美社╱天新社╱辛力社訊)比利時議會二月十三日通過法案容讓兒童「安樂死」法案的國家。當地主教團,斥此舉漠視兒童福祉,法例將來亦可能延伸至其他病人。
比利時主教團二月十三日發表聲明,重申當致力維護兒童權利,並指他們最需要愛與尊重,「但讓兒童有權求死似乎走得太遠,違背了人類社會基礎的不可殺人規條」。
聲明指出,「有關安樂死法例這道門一敞開,其對象會延伸至傷殘人士、失智症患者、精神病患者甚至那些純粹厭倦生命的人」。主教團強調護理人員應盡可能為病人克服痛楚,亦要為所有陪伴者如專業人士和義工提供適切支持。
比利時多間教堂在法案投票前舉行彌撒反對法案,主教團主席、布魯塞爾總主教倫納德(A. Leonard)亦於二月六日帶領祈禱及守齋。總主教亦質疑,「法律指青少年不能在經濟及情感問題上作重要決定,但為何忽然間他們可以決定讓別人結束自己的生命」。
比利時下議院二月十三日在天主教、猶太團體和穆斯林團體等反對下,仍以八十四票贊成、四十四票反對和十二票棄權通過法案。該法案容許醫生協助十八歲以下、患不治之症而承受「身體無法忍受的痛苦」的兒童安樂死,過程中需要父母及主診醫生同意,當事人亦須了解情況及安樂死定義。法案要待國王菲利普(Philippe)簽署才能夠執行。
近日該國有民間團體發動網上簽名運動,以說服國王拒絕簽署法案,截至二月十八日已收集了十三萬個簽名。理論上,國王可拒絕簽署,惟此做法罕見。發起簽名運動的庫格勒(G. Kugler)表示,法案若落實,會變相鼓勵其他歐洲國家引入相關法例。
此外,歐洲議會成員為此於一月發表宣言,指上述法案「出賣比利時處於最弱勢的兒童」,亦等同宣揚部份人不值得活下去,正正挑戰文明社會的最基本價值,這想法不能接受。
去年十一月,十六位兒科醫生在支持新法案的公開信中聲稱,當孩子面對疾病及死亡時,他們亦會變得成熟並有能力作決定。惟魯汶天主教大學的教授反對法案;一百六十位兒科醫生亦在聯署信中指「現代藥物足以緩和痛楚」。
比利時議會早於十二年前通過成人「安樂死」法案,現在又成為首個容許兒童「安樂死」的國家。二O一二年有一千四百人以此方式結束生命,比一一年多二成五。該國一千一百萬人口中約四分三為天主教徒,惟當中只有一成人參與彌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