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義筆容辭】香港青少年公民參與的困局

期數
3654
刊登日期
2014.02.28
作者
李緹瑩
主曆
主曆 2014 年 03 月 02 日

最近,就政府進行的二O一七年行政長官普選的政改諮詢,筆者出席了講座探討不同政改方案,及如何與青少年討論政改,當中有講者採取較悲觀的看法,覺得政府並未在回歸後推行民主教育,導致青少年沒有足夠知識基礎去討論政改,唯有靠一班政治精英去建議政改方案。當天講座亦有另一位講者,是青年組織的代表,他們提出五區公投及公民提名方案,他們擺街站與市民講解他們的方案,並約見立法會議員去討論。看見這班青年提出周詳方案及積極與市民、政客作議論,與當中講者所指出青年並未準備好議政的觀察有很大落差。

筆者作為青年工作者,一直以來所觀察到的是會關心社會和議政的青少年確實不多。但O三年七一遊行令情况改變,有中學生自發在網上動員青少年反對廿三條,最後上街的年青人為數不少;到一一年因著國民教育也有另一班中學生自發組織反對設立德育及國民教育科,這次有更多青少年回應,運動歷時更跨越一年。觀乎筆者的描述,香港青少年公民參與應是愈來愈積極,為何仍給大眾他們的公民參與度並不積極的觀感?或許,從以下研究結果可得出一點端倪。

青年事務委員會於O四年委託香港大學政策二十一有限公司於O四及O八年進行香港青少年的公民參與及社會網絡追蹤研究,訪問了一千零五十四位青少年,收集受訪者參與一般的政治和公民集會的資料,包括選民登記、投票行為、出席公眾聚會或集會。就登記為選民一項,十八歲或以上而已登記為選民的受訪者,O八年有48.3%,O四年有53.3%,在已登記為選民的受訪者中,就立法會選舉而言,O八及O四年分別約有23.8%和42.3%表示每次都有投票,13.3%及13.6%表示多數有投票,以及大概37.2%及24.1%表示從來沒有投票。

二OO八年約有12.8%(O四年為15.3%)受訪者表示,他們在過去十二個月內曾參與簽名運動、集會、遊行及示威。O八年的調查結果與○四年比較,值得注意的是,受訪者參與一般的政治和公民集會的程度,隨時間推移以及年齡增長而下降。從這個研究結果可反映出青少年在公民參與的變化,與整體社會情况有互動,O四年青少年公民參與較積極與O三年反廿三條事件學生網上動員有關。

就著O八年青少年公民參與減少這結果,研究報告並沒提出解釋,筆者認為這和政府在青年發展從來不重視青少年公民參與培育有關。觀乎這兩年的施政報告,青少年發展的重點都是:「聚焦青年的發展機會,提倡多元卓越文化,讓年青人在升學和就業方面有各種機會,發揮潛能。」對於青少年參與公共事務及議政的培育,隻字不提;政府在資源投放方面只著重青少年個人發展及提升他們的競爭力,所以青少年很少能持續參與公共事務。

故此,導致香港青少年公民參與的困局,政府實在有責,如我們真心相信公民參與是青年的權利,政府應投放資源培育青少年,提供公民參與民主教育。

 

天主教正義和平委員會 www.hkjp.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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