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相隨
為一對夫婦來說,當他們在教會內締結婚約時,他們彼此向對方承諾:「無論環境順逆、疾病健康,我將永遠愛慕尊重你,終身不渝。」這是在主內許諾一生彼此「愛相隨」。同樣地,當一位司鐸在領受司鐸聖秩時,他們亦會承諾:「在司鐸品級上,作為主教的忠誠合作者,在聖神的領導下,管理主的羊群,恆心不懈地完成司鐸的職務;並願意為了光榮天主,聖化基督徒,遵照教會的傳統,虔誠忠實地舉行基督的奧跡。」如此,每一位司鐸亦願意奉獻一生與主「愛相隨」。事實上,當我們受造、被召為基督徒、被召以不同的身份生活時,我們已積極地對天主的邀請作出回應;只是這份回應是否恰當?是否能具體地見證天主對我們無條件的愛?
正如聖若望宗徒在若望一書中所描述:「我們應該彼此相愛,因為愛是出於天主…因為天主是愛」(若壹 四7,8)因此,我們在生活上一切行為的動機都應是由於愛。可惜,這份以愛德為出發點的行事準則很多時候都會加上了個人的因素:個人感覺的喜惡、利益的得失、個人意願的滿足…等,使愛德行為在誠信上、且在公義上亦會有所偏差。故此,保護既有利益者的利益便成為社會制度的大前題,形成很多公民生活在困苦、貧窮、艱難的生活條件之中。試問:他們不也是我們的兄弟姊妹嗎?「天主對我們的愛,在這事上已顯示出來:就是天主把自己的獨生子,打發到世界上來,好使我們藉著他得到生命」(若壹 四9)。降生的天主聖言來到我們中間,成為我們的典範:祂教導我們要為最弱小的兄弟姊妹服務、「以心體心」地經驗近人的需要,並與他們同行、分擔他們的苦與樂!因此,生命的價值不在於「擁有」,而在於「分享」。但是,我們並不是以一份優越感來分享;相反,我們應視我們的近人為兄弟姊妹,並在他們內看到主耶穌基督的臨在:「正如父愛了我,同樣我也愛了你們;你們應存在我的愛內」(若十五9)。如此,我們藉著分享便能使這些受眾體會到這份互愛的經驗是由於主基督,因為祂在十字架上犧牲了自己,為使我們能得到新生命:「愛就在此:不是我們愛了天主,而是祂愛了我們,且打發祂的兒子,為我們做贖罪祭」(若壹 四10)。
在世俗生活中,試問誰不願意「建基立業」、「揚名立萬」!但是,天主卻願意我們謙遜地承認祂才是生命的主:若你們的事業一帆風順、若你們的夫妻關係琴瑟和諧、若你們能享有品味的生活質素,你們會否感到這一切並不只是你個人的努力,而是天主對你的祝福!在靈性生命中,我們體會到一切的能力均是天主所賜,當除掉一切人性上的驕傲及自誇後,我們便能感受到「愛的真諦」:「如果你們遵守我的命令,便存在我的愛內,正如我遵守了我父的命令而存在祂的愛內一樣」(若十五10)。如此,我們便能藉屬靈生命而進入天主聖三的內在共融之中,從而得到生命真正的喜樂,而更新我們日常的生活:「為使我的喜樂存在你們內,使你們的喜樂圓滿無缺」(若十五11)。
雖然,在信仰生活上,我們經常強調心靈的「虛空自處」;但是,在具體的教會生活中,我們仍然會發現很多人會在團體生活中為自已建立一些「王國」、一些權力的範圍,為能使自已感到存在的價值。這種現象亦出現於獻身生活者身上。因此,我們必須自省:「人若為自己的朋友捨掉性命,再沒有比這更大的愛情了」(若十五13)。主耶穌提醒我們這份為朋友捨掉性命的愛情,便是要求我們在與主的關係上,不是要為自己建立甚麼勢力,因為我們根本沒有擁有甚麼!相反地,祂要求我們放下「自我」,謙誠地與祂的恩寵合作。當我們凝視苦架上的被釘熾愛者時,主耶穌為我們犧牲無私的愛、祂對我們的仁慈憐憫,讓我們回報祂的愛時,不得不「降服」、並生活在祂賜予的恩寵內:「不是你們揀選了我,而是我揀選了你們,並派你們去結果實,去結常存的果實」(若十五16)。故此,我們生活只為能跟隨被釘的耶穌,在祂內「愛相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