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道 ‧ 自在】舊區保安為養家
教區勞工中心(九龍)設立在油麻地舊區已有八年之久,致力關心和幫助區內及鄰近的基層勞工,並同時與多所大專院校合作,給予實習學生學習機會。作為其中一位實習學生,在為期三個多月的實習期內專責處理保安員相關事項,也曾經探訪過不少單幢式樓宇的保安員。與他們傾談時,發現他們都有著被僱主剝削、被政府忽略、及被大眾誤解的普遍情況。
在深水埗某單幢式樓宇工作的張小姐,現年四十多歲,在某次探訪期間向我訴說了自身的經歷。由於她曾經在物業管理公司工作八年,對香港勞工法例有一定的認識,所以知道自己在現職大廈中,按照連續性合約受僱滿四年就應該享有九日年假。然而,她實際上只能放假七天,即使向業主委員會表達自身的不滿,卻依然不獲理會。
直至上年十一月,協助勞工中心探訪的聖母軍到訪並派發中心出版的勞工法例手冊予張小姐,她便以此為依據再次與委員會溝通,卻被反罵「天主教出版的東西,怎麼寫都可以啦」,又再一次被無視。然後,張小姐致電小冊子上所列出的勞工處視察科電話號碼,向勞工處職員要求取得相關法例書籍及協助。約一星期後,勞工處職員到張小姐在職大廈了解事件,並發信及邀請委員會主席等人到勞工處會面,張小姐才能依例放假及獲支付所欠的年假薪酬。
不過,事情並不是這般簡單就結束。由於香港僱傭條例的保障非常有限,並沒有不公平解僱法,保障員工不因索回自身的權益而被解僱,員工追討個人權益可謂毫無保障可言,在沒有談判能力的情況下,員工此舉無疑會令自身面臨失業危機。事實上,張小姐的僱主,即業主立案法團╱業委會主席、司庫等人雖在人前表現合作,但背後則欲發放一個月代通知金解僱張小姐。幸得其他委員會成員和大廈居民投票支持,並且在機緣巧合之下,委員會成員有所變更,張小姐現在才能繼續工作並獲加薪。
張小姐年紀不大,又同時持有甲、乙保安員牌照,可選擇的工作範疇相對較多,過去乃因為要照料家中子女,為求節省交通時間及費用,出入更方便,便忍氣吞聲避免爭吵。直至去年,子女順利畢業,家庭負擔減輕,遂積極作出追討。由此可見,基層人士為了養家,在沒有保障機制下,不得不忍氣吞聲,放棄應有權益。
其實,這種剝削情況並不罕見,探訪保安員近三個月,也遇到過不少被無理扣假的保安員。此外,也有業主立案法團為求節省管理費用,以一位保安員看守不同座號的兩幢同名大廈的方式,填補兩個小時的交更空檔,直接加重保安員既有的工作負擔。而且,問題除了發生在不熟悉勞工法例的業主立案法團外,對此非常熟悉的物業管理公司,也會以每年續簽新約等方法剝削保安員應有的年假日數。
然而,由於他們已經年過65歲,願意聘請他們的職位少之又少;即使是保安員工作,法例亦限制他們只能持有甲類保安員牌照,所以除了單幢式樓宇保安工作之外,根本別無他選;再加上,單幢式樓宇又不斷被拆卸或重建,令年老保安員擔心「一投訴就會被炒」,因此即使自知被剝削也只好啞忍。
看著這一群單幢式樓宇的老保安不斷被壓榨和剝削,卻又無力追討,情況普遍得令人無奈。到底是誰教導我們,年紀大了就理應被剝削?香港的老人家就業為甚麼會變成無權益可言?香港勞工法例尚有很大的改善空間,既然允許長者就業,就應加強他們的工作保障,不應該視若無睹,忽視這一群基層勞工。
教區勞工牧民中心(九龍)供稿╱
作者為中心實習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