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員——桃姐
早晨!婆婆今日好凍,出去晨運,穿多件衫!輝仔吃過早餐嗎?天氣冷要食早餐個人會暖些;周太!早晨咁早返工……桃姐每天清早為住客送上親切問候和愉快笑容,縱然她整晚無眠在嚴寒中熬過,仍是精神抖擻對出入大廈的街坊們噓寒問暖。
二○○六年,桃姐在失業、失婚的境況中,為求自力更生她參加了僱員再培訓的物業管理及保安課程,經培訓機構介紹當上了夜間保安員。每晚七時至翌日清晨七時,行內俗稱「十二碼」。桃姐坦言工作十分吃力,夜班工作令她生活顛倒,無論心理和生理都不容易適應,有時兒子更會責怪她只懂得工作六親不顧。由於當時尚未立法最低工資及設立鼓勵就業交通津貼,一般保安員扣除強積金供款後實得的薪金約五千多元,以桃姐的情況扣減租金、交通費後,人工所剩餘無幾,加上十二小時通宵工作,精神耗盡,人也特別疲倦,除休息睡覺外甚麼也不想幹,交際應酬則可免則免。
估計目前全港大約三十萬合資格的保安員,自公屋物業管理工作外判給私人物業管理服務公司承辦,保安員的需求大幅增加,據物業管理公司表示,政府未來多項重建、清拆工程,相信保安員的需求仍會緊張,婦女和青年將會是補充的來源。一九九五年,當局以《保安及護衞服務條例》取代之前《看守員條例》釐定保安工作的責任和要求。現時所有從事保安護衞工作都需要申請許可證和培訓證書方可擔任保安工作,而保安護衛員的主要職責,包括護衞財產、安裝、保養或修理保安裝置等等……。對保安護衞員的要求也嚴謹了,包括必須穿整齊的制服,學習保安設備、相關法律常識及責任、防火須知及應變程序、緊急事故處理、或基本急救、訪客管制及巡樓、顧客服務等等,務求將保安護衞專業與優質化。
桃姐做保安員八年多,由「十二碼」改為「八碼」,多了些時間休息;實施最低工資後生活亦有所改善,或許是她已習慣不外出娛樂消費所致。在她的工作環境,每晚獨自由四十樓巡查到地下,亦需在大廈外圍巡查,如果遇上劫匪,她身上的三寶傳呼機、鎖匙和打鐘棒會否用得上嗎?由於她是夜間工作,屋邨附近的商埸都已關門,她如廁的地方是垃圾房,並要在規定的兩個時段內解決生理需要,她已多次患上尿道炎,這也是專業保安員應守的規則嗎?二年一合約,即使她已為大廈居民服務近六年,無奈在這不公的制度下應承受職業無保障嗎?
桃姐的保安員生涯——謹守崗位,持守與居民這份關懷,擔當保障居住環境安全角色,然而,她自身安全和職業保障卻被人忽略,工作也沒有被人重視,不像警察的崇高,她是屋邨的無名英雄。
教區勞工牧民中心(港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