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道 ‧ 自在】勿讓政府重施故技

期數
3728
刊登日期
2015.07.31
主曆
主曆 2015 年 08 月 02 日

討論多時的「標準工時」問題,特區政府又再以「偷換概念」的技倆,企圖與商界合謀,再一次扼殺基層勞工應得的權益保障,標準工時委員會竟建議立例規定僱主和僱員雙方自行訂定工作時間的規則,重施當年推行的「工資保障運動」的手法,藉詞推諉委員會應有的責任,試問有多少個老闆會持守公義,自願地以僱員的福祉為優先考慮來制定條款?實在妙想天開﹗而僱員又有甚麼議價能力,抗衡僱主的苛刻待遇?可笑!可悲!

如果大家沒有善忘的話,打工仔全力爭取立法實施最低工資時,政府和商界舉聲提出強烈反對,更聲言一旦落實,必會出現災難性的營商境況,商舖結業,工人失業。然而,大家有目共睹,自從二O一一年五月一日正式實施最低工資以來,在過去六年間,只見工求於人,甚至某些行業,縱然提高了薪酬,也不至結業。到了現在爭取標準工時,他們又再舊調重彈。

常言道:日出而作,日入而息。可是,今日香港的打工仔生活模式卻是:日未出已離家工作,日落仍在工作崗位上掙扎,由此可知工作時間的長度,實在令人受盡折磨,難以忍受。

人是工作的主體,因此,工作是「為人」,不是人「為工作」。(工作通諭#6)每一個人參與工作,目的是從造物主領受治理和管理大地的命令,並反映出造物主自己的行為︰就是天主用六天創造了天地萬物,第七天卻休息下來。(創二2—3)而天主創造人的本意,藉着工作和休息來參與天主的創世工程。

可惜,在今天崇尚資本主義的社會裏,工作往往成為特種的「商品」,人就成了這「商品」的工具,因而完全失去了人性的尊嚴和本質──天主的肖像(創一27)。事實上,人在工作中,不單只為滿全生活上的需要,更重要的是要活出天主的生命,分享天主的恩賜。然而,今日的香港,工人超時工作的苦況和辛酸,又有誰憐惜?有誰給他們安慰呢?

現實的境況就是,無權無勢的打工仔,為了兩餐糊口,照顧家庭,只好忍氣吞聲地接受極不合理的長工時問題。但是,他們卻因而失去了時間和空間過家庭生活,與家人共聚天倫,甚至因為少了與家人相處,帶出了不少家庭問題,製造了不少破碎家庭,那又何堪目睹呢!

在這個問題上,作為基督徒的僱主或管理層,值得我們反省的是:究竟我們的下屬,是我們的弟兄姊妹,或是生財工具?「凡你們對我這些最小兄弟中的一個所做的,就是對我做的。」(瑪廿五40)他們「不再當一個奴隸,而是超過奴隸,作可愛的弟兄。」(費一16)因此,我們不應讓政府的計謀和技倆再度得逞,大家應同心合意,給打工一族,一段符合人性的工作時間,一個具有尊嚴的家庭生活。

 

天主教勞工事務委員會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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