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的定義」不容改寫
期數
3729
刊登日期
2015.08.07
主曆
主曆 2015 年 08 月 09 日
五月二十二日,我在愛爾蘭都柏林,因國籍問題,只能在區選投票,不能參與「全民投票」,目睹投票前個多月,兩大陣營拉票活動的格局,到投票通過「同性婚姻」合憲後,看見教會的無奈和痛苦,我反覆想到香港快要面對類似的立法程序,我覺得與其找理由解釋,不如今天做多一點,做好一點。
九月十八日,參加了一個在香港浸會大學舉行的,每年一度的國際青年節,那天下午,其中一個環節,題目是「同性婚姻的背後原因」,主持人說這是一個既敏感又嚴肅的題目。後來我知道,聚會中有組織者覺得內容太出位、不適宜在座的未成年的年輕人、內容令人不安和憤怒,這個場合不太適合等等。
我同意可多點關心青少年的感受,但我支持郭偉基神父當時的決定,容許未成年的朋友留座,更認同「家庭價值關注組」的勇敢和危機意識,我認為關注組應繼續加強內容,到各堂區推廣,有需要的時候,更要組織大型的遊行,清楚向政府和立法者表達我們的立場。
我們必須有系統、有策略地組織起來,長期作戰,否則面對「同志組織」的全球行動,是招架不來的。到了那個時候,假若「婚姻的定義」給改寫了,「逆向歧視」無孔不入的時候,我們就後悔莫及了。
添仔
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