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道 ‧ 自在】媽媽撐起半邊天
聖教宗若望保祿二世提醒我們︰工作是形成家庭生活的基礎,家庭生活是人天生的權利和使命,兩者的價值應該適當地結合而且彼此溶入。(工作通諭10)隨著本港工業化發展,女性的教育程度不斷提高,愈來愈多女性投身社會工作。從一九八六年至二O一三年,女性勞動人口增加了八十八萬零四百人(八成九),其中曾經結婚女性的勞動人口參與率逐步上升。這使本港雙職家庭越趨增加。不少婦女外出工作之餘,還要兼顧母親的角色,擔當懷孕、育兒及照顧家庭的責任。生育保障措施及育兒支援因此成為在職婦女生兒育女的關鍵,亦是工作與家庭平衡的不可或缺的因素。
為協助兩性平衡工作與家庭責任,政府勞工處多年來鼓勵私人機構的僱主實施家庭友善僱傭措施,透過提供不同的家庭假期福利或訂立一些靈活的工作安排,讓僱員可同時兼顧工作和家庭責任。可惜,這些推廣並無法律約束力,故企業僱主的執行情況並不理想。以二O一四年舉行的「家庭友善僱主獎勵計劃」為例,只有約一千七百多家企業參與,相對全港三十萬中小企來說,數目實在太少,其影響力有目共睹。
在《僱傭條例》中有關生育保障的條文上,法定「十星期」產假及「五份四」產假薪酬規定亦落後於國際勞工組織《生育保護公約》所訂下的標準。新實施的三天男士侍產假日數同樣遠遜於國際指標,同時亦較亞洲其他地區如韓國(五天)和菲律賓(七天)為少,根本未能讓男士有效的協助產後母親照顧嬰兒及減輕身心壓力。《性別歧視條例》亦沒有明確立例保障產後婦女不會因懷孕及其引起特徵而受到歧視及不合理解僱。即使政府近年積極推動及支持母乳餵哺,勞工政策上未能積極配合,以致在職婦女餵哺母乳困難重重。
雖然大部份僱主能按《僱傭條例》給予婦女最基本的生育保障,但他們大多不願提供較法例優厚的產假、產假薪酬與育兒支援福利。二O一三年人口政策督導委員會曾提倡鼓勵生育及增加婦女就業,以回應人口老化及勞動力不足的問題。試問在沒有任何強化婦女生育權利及育兒支援等立法措施下,婦女要同時兼顧工作與家庭責任談何容易。
要使僱員及在職婦女平衡工作與家庭生活,單靠政府的口號式宣傳絕不可行,立法規定是最終需採取的途徑。根據國際勞工組織的報告,國際社會以立法逐步擴大生育保障的範圍,在二十六個亞洲國家中,有近三份一已立法實施不少於十四週的產假,當中包括中國、新加坡、越南及孟加拉等地。還有,國際社會亦逐步關注育兒福利及休假對平衡家庭與工作的作用。新加坡政府近年除增設政府支付的有薪侍產假及政府支付的父母有薪共用產假外,還設立「工作生活補助金」,以鼓勵僱主實施彈性工作時間及家庭友善僱傭措施。這些立法及積極措施起碼能為婦女提供一定程度的支援,也促進兩性平等的家庭責任。香港政府一直提倡締造有利的生育環境,並致力推動家庭友善政策,上述國家的經驗十分值得參考。雙職母親兼負家庭內、外雙重工作的擔子,並有著生育的獨特使命和角色,為她們作出適切的支援,並教育大眾重視生育權利實是刻不容緩!
香港天主教勞工事務委員會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