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道 ‧ 自在】強積金改革?
早前報章有幾則關於強制性公積金(強積金)的報導,包括於今年八月一日起放寬患末期疾病,而獲醫生證明壽命僅餘十二個月或以下的僱員,可提早領取強積金;強積金管理局(積金局)建議二O一六年起強積金受託人須設立作為預設投資的「核心基金」;積金局前主席曾批評對沖機制對僱員退休保障不利等。這一連串的報導都足以證明強積金制度並不完善,而事實上強積金亦未能夠為一眾打工仔女的基本退休生活提供必需的保障。
儘管近年積金局作出了不少改革,例如是推出「半自由行」、建議設立「核心基金」、即將容許末期病人提早領取強積金等,但依舊未能夠改變兩個根本的問題:對沖制度,以及高昂的管理費用,因此一直未能解決這兩個問題所衍生對一眾僱員造成的損失。特首上任已經有三年時間,不少工友都期望他能夠早日落實他的競選承諾:馬上取消強積金的對沖制度。因為對沖制度一日不改,工友的強積金戶口都只會淪為僱主的存款戶口,不但使強積金失去原有的意義,同時也使工友失去了應有的退休保障。根據本年五月二十七日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陳家強回覆立法會議員提問時表示,在政府得到勞方、資方及其他持份者的共識之前,政府將不會有任何計劃改變現時的強積金對沖制度。而事實上,勞方希望能夠得到充足的退休保障,所以不想應有的退休金被老闆對沖;資方則希望能夠減少支出,而且他們認為在員工退休一事上並不須負上任何責任。雙方在對沖制度上根本就抱著完全相反的態度,試問又如何期望雙方能夠達成共識呢?如果沒有政府的推動,勞方如何能促使資方放棄對沖制度呢?而資方又怎會不保留這一個對他們絕對有利的制度呢?
此外,強積金收取昂貴的管理費用也一直為人詬病,但過去十多年只是有輕微的變動(由二OO七年的百分之二點二降至二O一四年的百分之一點六五),結果工友辛辛苦苦儲下來的錢,往往都變成基金公司的收益。根據著名基金經理、前港交所上市委員雷剛於《南華早報》撰文,國際間類似強積金的退休投資產品開支比率只是約百分之零點一五,即香港的強積金收費比國際貴超過十倍以上。由此可見,強積金現時已經變成了基金公司賺取豐厚利潤的工具,但卻對普羅大眾來說失去了保障退休生活的意義。此外,根據港九勞工社團聯會於二O一四年八月發表的一項調查,有接近八成的打工仔女較少及從未關注有關強積金的資料,而當中更有兩成六的工友不會關心強積金戶口的結餘,這都足以證明強積金在過去十五年來都未能夠引起工友的關注以及成為市民退休生活的支柱。
因此,如果積金局真的希望強積金能夠為一眾打工仔女提供退休保障的話,就不要只停留在進行一些小修小補,而是要切實地進行一些根本的改革,包括取消對沖制度及降低管理費,否則只會繼續成為「強迫金」!
• 教區勞工牧民中心(港島)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