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友傳教法令五十周年

期數
3738
刊登日期
2015.10.09
作者
植文朗
主曆
主曆 2015 年 10 月 11 日

普世教會於二O一二至一三年慶祝信德年,以誌梵蒂岡第二屆大公會議召開五十周年。

梵二會議於一九六二年十月召開後,經歷了四次會期,至一九六五年的聖母無原罪瞻禮才告結束。

為期三年多的梵二會議,到了一九六五年便踏入了豐收期。與會神長討論過連串課題後,六五年會議先後發表了十一份文件(整個梵二會議共發表了十六份文件),其中包括十一月十八日頒布的《教友傳教法令》。

談《教友傳教法令》,應時不過:十月十八日是教會的傳教節,十一月本地教會有慶祝教友傳教法令的活動,十二月八日開啟慈悲禧年,這一切活動都關乎整個教會的生活,絕不能缺少教友的參與。

《教友傳教法令》是肯定了教友的傳教角色,那不是被動的位置,也不是輔助的功能。然另一方面,教友要挑起基督徒的傳教本務,便得接受相關培育,也要留意若干事務。法令分章可見其內容:論教友傳教的使命、教友傳教的目的、各種不同的傳教領域、傳教事業的不同及形式、傳教事業應守的秩序和訓練教友傳教。

慶幸的是,本地教會有著不少熱心教友,他們都投入堂區善會,或從生活中見證信仰,或自己組織起來傳揚福音。這醒覺,梵二功不可沒,但這法令內容並不過時,為今日的本地教徒來說,仍是適切的。

近年間或聽到一些教友說:教會的關注焦點很多。筆者未敢直接回應這見解;但從另一個角度看,教會的一切活動,就是傳教,把福音傳遍大地,見證福音內容,一如傳教學者提出的「Missio Dei」——上主的使命,這使命就是落在整個天主子民的身上,活出天主慈悲、讓人體會天主是愛,在群體中履行天主的公義。不同的關注和焦點,也返回這同一的福音當中。

適逢本地教會紀念《教友傳教法令》頒布五十周年,也願更多人關注這課題,更多人在生活的不同場景中善盡傳教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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