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修小品】欣賞的力量

期數
3743
刊登日期
2015.11.13
作者
黃漱芳
主曆
主曆 2015 年 11 月 15 日

我很喜歡閱讀生活勵志的小品文,每日一小則,為我是一種精神的營養,很多時它給與我對人生很大的啟發。

最近我閱讀了由何權峰著作《每10秒鐘一個幸福》的書,其中一篇內容很想與大家分享:話說一位學校的主任,很不滿校長的自大、自以為是,於是請大師幫忙改變一下校長的態度,大師接納她的請求。

以後校長對這位主任,果然變得既謙虛又客氣,真的判若兩人。主任驚訝地請問大師,如何能有此神效。大師笑言:「我只是告訴校長『校內很多人推崇他,尤其是主任欣賞他領導能力強、有涵養、謙和,且人緣極佳!』如此而矣。」

故事結朿後,作者引用哥德所說:「當我們依據一個人現階段的表現來看待他時,會使他變得比實際情況還糟,但當我們把他當成他有潛力變成的人物看待時,他將成為我們所期待的樣子。」作者認為人們照著你所鼓勵的方向去做,而不會依照你批評的方向去做,負面的批評是無法帶出正面的品質的。

我很喜歡這故事,我更喜歡作者的意見,其實作者只道出人們真實的經驗而矣。人與人的相處貴乎彼此的尊重,每個人做任何事,都認為對的才去做,因着個人都有自己與生俱來的個性及習慣,加上對自己的認識不深,所表現的行為,很多時與別人的觀點不同,所謂若要人似我,除非兩個我。當看到別人的行為或價值觀與自己不同,甚或認為對方是一種缺失時,容易泛起反感,繼而批評,且設法要求對方改變,否則難以共處。

豈料人忘記了,人是無法改變別人的,人只能提供別人「改變」的機會而矣。人除非體驗到自己的不對,才能心服口服的去改善自己,這才有真正的改變。或者如作者所道出的,人很難因別人的批評去改變自己,但人卻能照着別人所鼓勵的方向去做。這可能是感受到被尊重的推動所致。其次,改變是需時間性的,不能一蹴即成,所以要接納和體諒他人改變的步伐。

難怪不少的好父母,渴願孩子成才,以自己的權威,強迫孩子活出他們所願意的模樣,或見到孩子誤入歧途,因而着急,用盡各種方法強迫他們改變,其實是用心良苦,但實是揠苖助長,引起孩子的反感,不但多次不成功,返而破壞了親子的關係,嚴重的,孩子離家出走,甚或做出儍事。

我們與別人共處和合作時,多喜歡與那些容易相處,彼此投契的人,誰知與不合弦的人共事共處,正是為自己上了很好的一課,正因為彼此的觀點角度不同,因着多元化,幫助我們開闊視野,學得更多。為達此效果,重要的還要加上自己的謙虛,與胸襟廣闊等修養。

 

本欄作者:伍維烈、何家怡、梁偉才、梁達材、 麥琬淑、譚永明和黃潄芳輪流執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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