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旬期談修和聖事

期數
3706
刊登日期
2015.02.27
主曆
主曆 2015 年 03 月 01 日

每年的二月特別忙碌,香港教區亦剛推出主教代表會議有關婚姻家庭的諮詢文件,接著是新年前夕的聖灰禮儀,然後是農曆假期。轉眼間本主日已是四旬期第二主日,進入了準備候洗者入門聖事的忙碌階段。

常言道香港的信徒真有福,約十八個月慕道期的基礎培育之外,加上準備領洗前的淨化光照期和領洗後的釋奧期,整個慕道階段才告一段落。在如此嚴格培育下出來的信徒,必有其信仰根基;然而,去年一項「新教友延續培育問卷」的調查報告中卻指出,只有四成新教友每個主日有參與感恩祭,想不通這些領洗不到一年的新教友,怎麼無法善盡教友本份?另外,今天一個普遍教會現象是教徒不熱衷參與修和聖事,當中更有不少信友領洗後竟從沒領受過修和聖事。這些現況確叫人擔心,我們的信友或無能為力,亦也許不知道領洗後要負起自我培育的責任。

信友忽略修和聖事多關乎兩個原因,其一是每次告解都是告明同一的罪,對自己的改過沒信心,覺察不到修和聖事的效果;其二是認為沒有甚麼可告的罪,未感覺到犯了重罪以致需要神父赦罪,認為直接向天主求恕便足夠。

七件聖事是耶穌建立的,用以幫助人於生命的不同階段與主相遇,建立更親密的關係。修和聖事裡,信友猶如浪子回頭比喻中的小兒子,犯錯後與慈愛的天父相遇。雖知,領洗時固然重生了,但是「我們在基督徒入門聖事中所接受的新生命,並沒有消除人性的脆弱和軟弱,也沒有免除人犯罪的傾向,即傳統所稱的私慾偏情。這種私慾偏情仍存在於受過洗的人身上,他們要依靠基督恩寵的助佑,在基督徒的生活裡,接受考驗,不斷戰鬥。」(天主教教理1426)

因是之故,人在失足後需要重拾平安和寬恕,修和聖事就是主耶穌為此而設的有效方法。不過,領受修和聖事包含兩個重要因素:第一是行動,「即人在聖神引導下的皈依,就是痛悔、告明和補贖;另一個要素是天主透過教會的介入而行動。教會藉著主教及其司鐸,以耶穌基督之名赦免罪過,並定下補贖的模式,還為罪人祈禱並與他一起贖罪。因此,罪人在教會團體中獲得治療,並重新被接入教會的共融裡。」(教理1448)

事實上,從人性的角度來看,告罪這行動也能釋放我們,向神父告明需要勇氣,而告小罪也有助於培養我們的良心,對抗惡習,讓基督治愈我們,在聖神的生命中不斷進步。(參閱教理1456)

四旬期是個反省、喚醒教友皈依的好時機,盼望牧者和負責信仰培育的弟兄姊妹關注此現象,鼓勵和勸勉信徒善領修和聖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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