梵京法庭要求高層神長

期數
3749
刊登日期
2015.12.24
主曆
主曆 2015 年 12 月 27 日

(天亞社編譯)梵蒂岡法庭應其中一名被告請求, 安排數位教廷重要主管,為「梵蒂岡洩密」案出庭作證。

教廷法院主審法官德拉托雷(G. D. Torre)及其他三名法官於十二月七日商議後,同意了被告、教廷經濟管理機構諮詢委員會前任成員沙烏奇(F. Chaouqui)的請求。

法庭批准沙烏奇的代表律師斯告魯(L. Sgro)提交的證人名單。但法官表示證人只會就有關案件的特定事項作證,非為沙烏奇的品格證人。

證人名單包括:國務卿帕羅林樞機(P. Parolin)、又稱為梵蒂岡銀行的「協助宗教工作機構」管委會主席卡斯特羅樞機(S. A. Castello)、教宗賑濟所所長克拉耶夫斯基總主教(K. Krajewski)、羅馬教區洛祖迪斯輔理主教(A. Lojudice),以及宗座經濟事務局官員亞邦迪蒙席(A. Abbondi)。

法庭亦批准了其他被告申請傳召數名記者及傳媒專家作證。

對於要求梵蒂岡高層出庭,斯告魯辯稱,沙烏奇涉嫌的行為是為了教宗的利益。他引用《拉特朗條約》第廿二條,指事件在意大利境內發生,梵蒂岡法庭沒權審訊自稱「政治難民」的沙烏奇。

教廷首席檢察官米拉諾(G. P. Milano)反駁,沙烏奇的代表律師誤解了拉特朗條約,她被控的犯罪行為無疑屬梵蒂岡的司法權限。被告接受梵蒂岡司法機關調查,證明她認同其權限。法官已駁回辯方的異議。

除沙烏奇外, 其他被告包括:宗座經濟事務局秘書長巴列霍蒙席(L. A. V. Balda)他的私人助理馬爾奧(N. Maio)及《在神廟的商人》的作者兼記者努齊(G. Nuzzi),以及《貪婪》的作者兼記者菲蒂帕爾迪(E. Fittipaldi)。

意大利籍律師貝拉爾迪尼(E. Bellardini)要求為巴列霍蒙席進行心理評估,找出洩密時的精神狀況,控方則指讓他出庭應訊足可證實他的精神狀況,法官認同控方意見而拒絕要求。

法官批准讓辯方律師有足夠時間查閱涉案的文件、電郵及手機短訊,宣布休庭,沒有定出下次聆訊日期。

法庭休庭後,教廷發言人隆巴爾迪(F. Lombardi) 隨即發表聲明,回應外間指梵蒂岡的司法制度使被告沒有足夠辯護權,他指教會當局保證被告會獲得公平審訊。

來源:《天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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