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間】「市井」的來由
傳說先秦有井田制。其基本單位即把田地像「 豆腐」般縱橫各劃兩刀分作九份。古時三百步為一里,三三得九,共九百畝,每份一百畝,周邊八份是私田,中間的那份為公田, 由周邊私田的農戶共耕,收成歸封邑貴族所有,據說這便是先秦的社會經濟模式。從出土金文、甲骨文看,古時確有此制。但傳說中的夏朝始於公元前廿一世紀,夏、商、周三代千餘年間,大小王朝的錢糧一直靠這支撐?於是有說井田制只是孟子他們心中的理想王制,實則未必。公田既靠私田農戶耕作,除非「阿爺」嚴刑峻法,否則周遭農戶只會「可蛇則蛇,不可蛇也要蛇」,衛道者當然可視之為刃民,但若舉國皆刃,管治便得另謀出路。或許,正是不斷擴大的兼併和農民對公田耕作大多提不起興趣,才做成後來產權和稅收制度變遷。商殃變法廢井田開阡陌,民可買賣田產,承認土地私有,說不定只是順應早已改變了的大勢。
平心而論,井田制的出現並不為奇。若遠古時真有過原始村社,井田制中的公田很可能本是原始村社共同體的祖業(有如後來宗祠的田產),定必也原是公眾聚集往來的地方。有些古書說井田的產生是因為「共汲」的水井設在公田,人們在此洗洗滌滌, 也必成為公眾的活動和信息中心。古時「中」字是在一塊空地上插一旗桿,在政治層面上後來便形成「國」的概念,在經濟層面便成了「市」(「市」的古字上「之」下「兮」,表示人聲嘈雜):最初以物易物或買賣交易也大多在井邊發生。管子說「處商必就市井」,後來的市集或墟場在這兒形成,也順理成章,估計亦為領主樂見。領主早就替代了原始村社長老的地位,既號稱百姓的衣食父母,不可能不管,且也得盡好處:中國的商稅始於西周,最初是在市集因提供升、斗、秤等度量衡和地皮而徵稅,漁獵和砍伐竹木等要交「山澤稅」,春秋時各國都有關稅,在交通要津也設關卡抽稅,後來甚至出現了在市井按買賣的市值來抽取的市稅。在漢代,諸侯在封邑內所徵田租和人口稅上繳給朝廷,山川田園及市井之稅則留作「私奉養」。瞧,自古市井便是官家的大財路。但在古代宗法社會,皇家是收錢多多益善,遊戲規則卻自家說了算,諸色人等坐哪把交椅,並非論功行賞,全看管治需要和方便。既然治下有如許多星羅棋布於農耕社會的交通要津,出入的盡是見多識廣而又不易操控的人群,他們太務實,懂鑽營,唯利是圖,和以宦仕為第一要務的詩書之士另具一格,於是「市井」一詞就由本來泛指商業味道日濃的地域, 變成孜孜求利的芸芸眾生的統稱。《後漢書》以「山民願樸,乃有白首不入市井者」來形容理想的一等良民,在皇家及其衛道士眼裡,祖輩在市井浮沉之輩, 豈會像小農般安貧樂道?官家和士大夫怎會把他們視為善男信女?(詩書與市井.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