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修小品】血濃於水

期數
3749
刊登日期
2015.12.25
作者
伍維烈
主曆
主曆 2015 年 12 月 27 日

在彌撒中領聖體聖血,就是一起共吃一個餅及共飲同一個杯爵,(雖則餅是預先切好的小圓餅,而酒則是為了所謂的衛生問題變成沾的而不是飲,但都總算是領受),當中不但有縱向的與主共融,亦有橫向的層面,與參與彌撒的人共融。讓聖化了的餅酒(體血)進入人的身體,就是領受主的聖體聖血,我們成了基督身體的一部份;既然我和你都領受聖體聖血, (而且還是一個餅一個杯),我和你就彼此成了名副其實的肢體手足,亦即是弟兄姊妹。所以留意到有些神父刻意把大麪餅分為小塊,讓會眾分享,以及減少用來送聖血的聖爵數目,更體現到一餅一杯的意義。

中文用描述身體的肢體的手足一詞來表達弟兄姊妹,真是湊巧。唐朝李華的〈弔古戰場文〉:「誰無兄弟?如手如足。」《三國演義》亦有一句:「古人云:『兄弟如手足,妻子如衣服。』」當然,比喻有如弟兄般情誼的同輩,可見於《紅樓夢》:「他們是手足,都是一樣的主子,那裡有你小看他的!」因此,效力於同一頭目的黨羽或爪牙,亦稱為手足,《西游記》: 「不爭你一時氣死,誰報你父母的冤仇,則就今日與你收拾盤纏,便索登程。只是一件,那廝在彼處十八年,廣有手足。」那麼,主內的弟兄姊妹,若能發揮手足情,那就是實踐福音了。

當然,手足情不能只限於教會內的教友,耶穌的山中聖訓中有云:「你們若只問候你們的弟兄,你們作了甚麼特別的呢?外邦人不是也這樣作嗎?」(瑪五47)誠然,弟兄間不一定就有手足情,(新聞以至電影也有不少關於爭奪家產的故事),雖然我們真的不可只愛弟兄姊妹,但連弟兄姊妹也不愛,又如何愛仇敵,更遑論兼愛天下眾生的大愛了(宇宙性的手足情)。

一家人不缺乏磨擦,弟兄姊妹間也會彼此傷害,甚至反目成仇,但正是這樣,耶穌才要求我們要愛仇人,而那個仇人,正是自己所謂血濃於水的弟兄姊妹。不過,正如「太陽上升,光照惡人,也光照善人」,感恩祭宴就從來不是一個獎勵計劃,(當然我不是說任何人可以隨便領聖體聖血),我們可否看在主基督聖體聖血份上,愛那些在人性上很難愛得上的弟兄姊妹?別忘就連我這個大罪人,也可以領無限慈悲的聖體聖血。血濃於水,聖血更濃! 

 

 

  • 本欄作者:伍維烈、何家怡、梁偉才、梁達材、麥琬淑、譚永明和黄潄芳輪流執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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