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修小品】婚姻盟約

期數
3756
刊登日期
2016.02.12
作者
麥琬淑
主曆
主曆 2016 年 02 月 14 日

 自舊約起已有「盟約」這個字出現:天主引領了梅瑟上西乃山,並囑咐他說:「你們親自見了我怎樣對待了埃及人,怎樣好似鷹將你們背在翅膀上,將你們帶出來歸屬我。現在你們若真聽我的話,遵守我的盟約,你們在萬民中將成為我的特殊產業。的確,普世全屬於我,但你們為我應成為司祭的國家,聖潔的國民。」(出十九4 -6)在申命紀中上主又對以色列民說:「他由於愛你的祖先,才揀選了他們的後裔,親自以強力把你由埃及領出來,由你面前趕走比你更大的民族,領你進入他們的國土,賜給你作為產業,就如今日一樣。」(申四37-38)所以,盟約是以愛為基礎,天主是這樣愛了人,愛了以色列,所以才與他們訂立了盟約:「我是你的天主,你是我的子民。」

新約中,耶穌愛他的門徒愛到底,就在最後晚餐時說:「這是我的身體,為你們而捨棄的。你們應行此禮,為紀念我。⋯⋯這杯是用我為你們流出的血而立的新約。」(路廿二19-20)在這裡,更明顯地指出耶穌用祂自己的身體及寶血與人訂立盟約。祂捨身致命就是為與我們訂立永恒的盟約。

由此看來,盟約與契約或合約有所不同,盟約是無限期的,是永恒的;但契約是有期限的。盟約是無條件、永不挽回、無可交換及無價的; 但契約是條件性的、可用物質或勞力去交換得來的。天主與人所訂的盟約如是,男女雙方所訂的婚約也如是。男女雙方所訂的婚約也是以愛為基礎的;就是因為他們彼此相愛,所以他們的盟約是永恒不變的、是無條件的、也不是用物質買來的,是自願的,而不是被壓迫的或受威脅而成的。

我認識一位女士,是慕道者,她有一個經常要進出醫院的兒子;甚至家裏也像醫院一樣,有多種醫療機器,對兒子也要二十四小時監控;為要悉心照顧兒子她自己當然不能外出工作,就因為如此,他們兩夫婦所承受的壓力十分大。有時想出外見見朋友透透氣也會遭到另一方的不滿情緒。他們甚至要鬧離婚。因著一些婚姻的輔導, 她告訴我她終於明白「甚麼是無條件的愛」。她經驗到無條件的愛不是自己犧牲,一切遷就對方,讓對方高興便是了。反而是學習體諒,包容及寬恕;讓對方做回他自己,就是給予對方無限大的自由。要坦誠相對,也要坦誠相告。既是盟約就是雙方的、彼此的。並且,她由這次的經驗中除了學習夫婦相處之道外,她更能明白何謂天主對人無條件的永不挽回的愛。

然而愛不只是甜甜蜜蜜的;愛充滿挑戰、犧牲、痛苦、放下執著、體諒、包容和寬恕。是的,只有透過這些,我們才能體驗到這無盡的愛。好像是有點困難,但天主不也是用同樣的愛愛了我們嗎?祂犧牲自己的獨生子,為愛我們, 來到這個世界,耶穌更以自己的血與我們訂立新而永久的盟約。祂愛我們,愛到極點,為我們受盡痛苦,流血捨命,被釘在十字架上。

祝願那些有婚姻盟約的夫婦們都能為對方犧牲,放下執著,愛到底。

 

  • 本欄作者:伍維烈、何家怡、梁偉才、梁達材、麥琬淑、譚永明和黄潄芳輪流執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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