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該受譴責
期數
3758
刊登日期
2016.02.26
主曆
主曆 2016 年 02 月 28 日
前年政改爭議及雨傘運動期間,我們曾聯名應用天主教社會訓導原則,發表過十多篇評論。
對今年農曆年初一晚旺角發生的暴力衝突,在瀏覽了多天的報導和不同人士的評論後,我們再一次發聲。
世界上沒有任何政權能執行全部法律,所以執法需按常理及具體情況而調整力度。新年期間大部份商舖不營業,小販的存在正填補了巿民外出及應酬的真正需要,政府改變行之有效的默契,這決定雖有法可依,但完全缺乏智慧。
但凡暴力,都是一個社群的創傷與悲哀,社會需要的是真相,以及更大的包容與和解。可惜太多公眾人物、政黨、或社團竟然利用港人此悲痛慘事,用作撈取政治本錢的機會,包括抽水、諂媚、影射政敵、或各打五十大板,而政府亦配合得天衣無縫,利用真相的不明確(拒絕獨立調查)而肆意醜化青年、學生及異見人士,隨便扣帽子(暴徒、分離主義者、港獨、陰謀亂港),趁機為推銷惡法鋪路,或部署rule them out的第二波。我們不得不譴責此等卑鄙行為。
最後,我們譴責特區政府強蠻執政的路線,故意與市民和平表達的各種訴求對著幹,以背後強大的金權力量、西環及不公平的議會結構而強推大白象工程、干預大學、鬼祟推普教中及簡體字……等,以無形的暴力打壓弱勢市民,催生有形的暴力。
無論遠因或近因,政府都是今次事件的始作俑者。正所謂無事生事,生事後釋放了存於市民心中的怨氣,終於小事化大,化大後又樂見其成,倒過頭利用形勢打壓弱勢的異見群體。此等管治,只會進一步自毀認受性和公信力,政府成了亂港的源頭。
陳日君、夏其龍、陳滿鴻撰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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