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會人士談捐贈器官:
(本報訊)政府官員近日表示,政府有意推動器官捐贈登記名冊,以回應器官捐贈率不理想的現況。湯漢樞機早前亦指出,離世後捐出器官 是回應慈悲禧年的具體行動。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高永文二月底說, 政府以推動器官捐贈登記名冊作為重要目標,稍後會成立工作小組,開展公眾教育並調查市民的看法。
高永文說,香港的器官捐贈率並不理想,中央器官捐贈登記名冊上雖有逾十九萬人登記,但佔總人口比例仍低,去年有病人等不及器官移植身亡,引起社會關注。
湯漢樞機去年底出席慈悲禧年活動時說,教徒若決定離世後捐出器官,能延續生命與愛,是回應慈悲禧年的具體行動。
談到教會對器官捐贈的看法, 聖神修院神哲學院倫理學教授吳智勳神父對本報說,在生命倫理中,器官捐贈是重要一環,這亦符合信仰精神。
耶穌會吳神父說,當事人願意死後捐贈器官,這不違反教會倫理,更屬愛德行動。他說,本地社會願意捐贈器官的人不多,而即使當事人生前願意捐贈器官,若離世後家人拒絕,當局也多會尊重家屬的意願。至於活人捐贈器官,他說,事前須全面衡量手術對身體的影響和風險,才考慮是否捐出器官。
主要由平信徒組成的非牟利團體「延生社」過去三年到訪了十七個堂區,分享捐贈器官的信息,並定於三月再到訪堂區。團體召集人郭綺珊對本報說,四旬期是實踐愛德的良機,她鼓勵信徒簽署器官捐贈卡。
郭綺珊說, 部份人對捐贈器官存有誤解,以致未能普及,例如早前有孩子患心臟病,堂區遂呼籲捐贈器官,有信徒卻誤會是活體捐贈。「延生社」成員包括兩位醫生,他們會到堂區講解捐贈理念及安排。
她說, 捐贈器官不求回報, 是重大的愛德,教理便表明「死後器官的免費捐贈是合法的,且能是一個功績」(2301 條)。對於早前有公教藝人離世後捐贈遺體予大學作醫學研究及教學用途,她說這種捐贈能間接救人性命。
醫院牧靈工作者袁小咪對本報說,社會應加強提倡器官捐贈,她說死後捐贈器官為亡者的生命賦予更豐盛的意義。
袁小咪觀察到好些臨終病人渴望能平安地走完人生路,在梳理心結時希望多做好事,便要求死後捐贈器官或成為「大體老師」,她會把個案轉介予護士跟進。她與家人亦早已簽署器官捐贈卡。(高╱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