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間】神話的背後

期數
3760
刊登日期
2016.03.11
作者
楊志強
主曆
主曆 2016 年 03 月 13 日

在最古老的希臘神話中,厄羅斯是愛神。但此愛不同彼愛,專司男女私情的愛神是較晚才出現的邱比特,到這小男孩大行其道時,厄羅斯已幾乎不見蹤影。這轉換乍看很奇怪,其實不然:愛神管的事起初彷彿凡世間好事美事無所不包,這說明在明悟初開之際,人對美善的認知還很籠統。這情形和我們古時很相似:中文的「愛」字本來只泛指與「憎」、「惡」相對的喜好。「情」本來也只泛指一般的感情和情緒,漢以前,專指男女之愛的獨立單字幾乎找不到。把「愛」和其他字相連專指郎情妾意,是佛教傳入後的事。佛教認為人性本潔淨,因受外界感染而生情慾,如布帛之染色,這說法和華夏文化自古對男女情事無可無不可的平靜取態全然不同。態度不同,漢以後,三教的衛道士們便得來個道德競賽,把男女之愛從一般的「愛」中特地抽將出來討而伐之。後來人們把「愛」和「情」兩字合起來變作專指男女私情的正面詞語,大約是明清話本小說發的端,風行當在上世紀西學東漸以後。

厄羅斯代表的,顯然是廣泛得多的愛和情,幾乎泛指人性裡出自善意的所有統合能力。 從赫西俄斯和俄耳甫斯《神譜》記載的早期神話看,在希臘初民眼裡,離開愛的力量和運作,這世界的存在便是空談。只有在厄羅斯結合本原的作用下,才能生出天地萬物和神界。創世神話不過是詩化了的宇宙解說,投射的是人類思維的概念系統怎麼從無到有地發生。這兩本《神譜》都把史前視作一片渾沌,因愛神和渾沌交合而開天闢地,不過是暗喻人類初開明悟的邏輯過程:要對一團迷霧般的世界有所認識,便得先把天地區分,黑暗和光明區分,即把一些最基本的概念區分,由此展開無窮無盡的認識之旅。為存在者的觀照而言,世間萬物之所以能存在,能感知,能命名,是因為我們有讓事物的概念清晰分立的理性能力。

在這過程中,「分」是絕對的。但「分」的需要和該怎麼「分」,卻只出於我們的聰明才智。直到如今,人們總以為自家認定的大千世界的種種圖式就是世界的本來面目,其實未必靠得住。因為世間萬物本來是相互依存的,每個環節其實未必像我們的認知劃分得那樣非黑即白,涇渭分明,我們讓它們分立,只是好作研究和界定,因此,若想把握住世事的總體,不失分寸,避免把事情的好些側面孤立起來做成誤解,就必要強調「分」必帶「合」。因此,在古希臘人最早的神話中,最大的神無過於代表和合傾向的厄羅斯。

「分」是理性之始,但世界的本來面目不是「分」而是「合」。文明破解了渾沌,但還得回到渾沌中去。為此,我們才需有愛,有寬容,才能在分立判斷回到總體真相之中,花好月圓。也因此,難怪圓融從來都是不同文化的終極美好境界。由厄羅斯的消失到邱比特當時得令,是進步還是退步?(「談情說愛」之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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