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退休保障

期數
3761
刊登日期
2016.03.18
主曆
主曆 2016 年 03 月 20 日

天主教會從十九世紀中於香港開展其傳教工作,便以關心貧困者的需要為其工作的其中一項重點,早期的這些慈善工作都是因應當時的社會需要而建立,尤其當時的政府缺乏完整的社會福利及教育政策。這正好反映教會除了照顧人的心靈需要外,亦時刻關心其肉體和精神上的整全發展。

在今年慈悲禧年的四旬期,湯漢樞機曾呼籲香港教友關注政府正在進行的《退休保障前路共建》諮詢文件,湯樞機重申教會期望香港能建設一個「真正能惠及全民,並且能夠達致防貧效果的退休保障制度」。這呼籲並不因為四旬期的結束而終止,我們反而更應把握時機,在諮詢期結束前,表達基督徒應有的社會承擔,支持一個「惠及全民」(或政府稱為的「不論貧富」)的退休方案。

很多教友可能直覺上會和普通市民一樣,在未深思前會傾向現時政府所提出的「有經濟需要」方案,認為社會資源應用於「最有需要」的人身上,當他們聽到「不論貧富」方案時,就直接想到為何要浪費公帑於富人身上。這其實可說是一種不知不覺的「偷換概念」手法,如果我們細想,現時我們對兒童的免費普及教育是否也是一種「不論貧富」的政策?為何我們對此政策並無異議,反而當政府探討將資助推廣至幼兒教育時,社會亦普遍贊同?又或是我們現時的公營醫療政策,如果設有資產審查,我們又是否願意接受?

教會認為老年人享有退休福利是他應有的權利,而不是一種「施捨」,他們年輕時曾為社會作出貢獻,年老時享有退休福利是一件合情合理的事。當社會整體願意為年輕一代提供福利,讓他們健康成長時,同樣我們亦有責任為每一位長者提供合理的生活保障。

現時政府的「有經濟需要」方案,可以說只是輕微「擴大」現今的扶貧政策,與教會所期盼的真正退休保障相距甚遠,而且如按現時政府所提出的方案,實際上並沒有達到「防貧」的效果,反而是在迫使一些經濟上並不太過富裕的老人家放棄自己的積蓄來換取微薄的生活資助,這是不顧老年人的尊嚴,而且亦為社會製造更多貧窮人士。

我們作為基督徒,是否願意承擔起責任,共同去推動社會發展一套可持續的、惠及全民的退休保障制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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