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句斟字酌】字典裡的「、」
期數
3761
刊登日期
2016.03.18
作者
秦 思
主曆
主曆 2016 年 03 月 20 日
「、」,一般以它作為標點符號的頓號,原來也是一個部首。
中文字典的部首,本都是常用的字,如「一」「火」「走」「龍」……但卻有很多從現代中國語文來看,似乎只是一些既沒有字音,也沒有字義,更不會用在日常的書寫中的筆劃或偏旁。今天要介紹的「、」部首,便是其中之一。
其實,中文字典裡所有部首, 本來都是可以獨立使用的字,有自己的字音和字義,只是其中一些日後在語文書寫時,大家都很少用它,漸漸忘卻了它們的本來形音義,只在偶爾查字典時,才在部首索引中找到它們,以為它們是個純部首,而沒有把它們當作字來看待。「、」便是其中的一個例子了。
「、」讀作「主」。金文作,篆書作
,是個象形字,猜猜它像甚麼?
原來是點著了的油燈或蠟燭的火熖。《說文解字》卻把它解成︰「有所絕止, 『、』而識之也。」以今天的語文來解釋, 其意思是「『、』是在文章句子中須停頓處作出的符號」,因此它的作用有如現代中文的頓號和逗號。《說文解字》的解釋僅指出「、」在文句中所起的作用,並沒有闡釋出它的本來字義。後世文字學著作《六書正譌》給「、」還原出它的本來字義︰「『、』,古主字,鐙(燈)中火『主』也。象形。」這裡的「主」,後世寫作「炷」,甲骨文作,像點燃的火把;篆書作
,字形從上往下依次為:火焰、油盞、燈座。可見「、」的本義是火把頂端的那一點火熖。
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