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教區解散女修會

期數
3690
刊登日期
2014.11.07
主曆
主曆 2014 年 11 月 09 日

(天亞社訊)中國江西教區對善導聖母會的修女進行兩年特別培育後,認為未能達到預期效果,決定將之撤銷,唯修女不服決定並感到冤枉。而教會法專家指出,教區主教沒有權力解散修會。

《關於撤銷天主教江西教區善導聖母修女會的決定及通知》由李穌光主教簽署,於十月二十日印發給修會的二十三位修女,並抄報給中共江西省委統戰部,以及江西省民族宗教事務局。

中國當局視李穌光為江西教區主教,而教廷任命他為南昌教區主教。

文件指出,教區自九十年代起陸續招收初學生並恢復女修會,但修會出現諸多問題,導致無法正常運行,經過多次會議討論,以及徵詢多方意見,主教依據修會的最高權力,「慎重決定」將之撤銷,而修女「聖願自修會撤銷後自動解除」,自十月二十日開始生效。

它指稱,教區自二○一二年三月開始對修女進行培育,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聘請海內外諸多老師專家授課,目的是提高修女們的素質,幫助她們更好地度獻身生活,為福傳事業服務,但培育結束後發現「未能達到預期的效果」。

文件列舉了三個問題:第一,在一三年修會舉行首次會長選舉,新會長當選後在分配牧靈福傳服務的時候未能達成共識,致使團體分歧嚴重,無法有效地合作。會長辭職後,修會無法開始新的選舉,也無法建立領導機構,致使無法正常運作。

第二,為期二年的培育目的是幫助修女們擯棄因性格、年齡、地域等方面造成的己見,從而團結互愛,在信友中為福音作活見證。

最後,教區認為修道生活有很多類型,依據各人的神恩而選擇。撤銷修會「是為了幫助每個會員在教會內更自由地尋找自己修道神恩,可以選擇更多的方式去實踐天主的召叫,在更大更廣的視野中尋找聖召的喜樂,在其他不同類型的修道方式中為福音作見證」。

一位教會消息人士對天亞社說,已去世的吳仕珍主教在改革開放後,把原在教區的修女找回來,因人數不多,所以有外省來投靠的他都來者不拒,佔目前人數的一半。「老主教沒有了解過她們的背景,也沒有給予任何培訓,就把她們分派到不同堂區服務,這些修女們十多年來沒有團體生活。」

他續說,李主教於一二年要求她們過團體生活並接受培育,「但可能大家的性格已經定下來」,她們之間發生了很多衝突和磨擦。據悉,修女們最大年紀的有五十多歲,最小的也有三十二歲,在修會服務年期由十二至十七年不等。

有受影響的修女表示,全體修女對教區的決定是不贊成的。她對天亞社承認,在相處時的確發生過一些衝突和磨擦,不過也只是個別修女的問題。

這位不願透露姓名的修女說,事件是由教區指派一位北京修女作為代理會長開始引發一連串問題,「搞得大家的關係很差」。

對於解散修會,有教會法專家對天亞社說,《天主教法典》616條和584條「明文規定,主教沒有權撤銷一個修會,只有宗座有權」。他指即使是教區立案的修會,主教也無權撤銷。

直至截稿,天亞社無法聯絡到李主教作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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