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間】愛與明智
遠古時,性行為常是在各種異教「通神」活動中不可或缺的環節。中國古代也有「桑林之舞」、「奔者不禁」的傳統,原始心靈並不把性關係看得像後世那樣有獨佔性,且還隱約覺得這歡樂是上天的恩賜,人可透過它沾染到來自上天的恩澤或啟示。在蒙昧時代,先民對牽扯到愛的各個層面還一片渾沌,便拿了最易觸動官感的性行為當作世間一切好事妙事的ICON,於是本來不同的層面的「愛」混在一起,便常成了一筆糊塗賬。神話中愛神由厄羅斯到邱比特的轉化,恰好說明, 「愛」的觀念是怎麼走向世俗化的。《新約》說愛人如己是天主的新誡命,對極。但真理一入俗世,總給人弄得面目全非。千百年來,多少荒唐假「愛」之名浮泛江湖?感謝理性,讓我們曉得,大愛屬於哲學範疇,愛慾屬於心理學範疇, 性屬於生物學範疇,婚姻屬於社會學範疇,而性道德則最好放回倫理學範疇去研究和理解……神話思維常抽掉時空性,但一回到人間,一切都不得不有明確界限,不容指鹿為馬。對歷史和現實裡感情或感性的複雜勾連有清醒的認識,才不致魚目珠混。人要能好好去愛,是需要學問和明智的。蘇格拉底就自稱是愛的專家,他說愛是介乎人神之間的精靈,讓我們克服凡俗,把我們這些凡夫俗子引向神明般的境界。因為有愛,人便可以和他人結合在一起,與真理合而為一,於是人便近乎不朽。沒有愛的人是孤獨的、僵死的,愛是我們內心渴求與他人,與群體,與世上所有美好事物合一的力量,是推動人獻身於真、善、美的力量。他這方面的精采述說記載在柏拉圖的《會飲篇》,讀來有點像親臨一場盛大的精神饗宴。
人生的詭吊在於:人要生存,首先得面對現實。生活總逼著人不能不掙扎計量,但只曉得掙扎計量卻永沒好日子過。而人也免不了有生物學意義的另一面。蘇格拉底說:「我身上確有強烈卑下的慾念,不過我控制了它,而不是它控制了我。」同是血肉之軀,智者取態往往和芸芸眾生不同。若我沒錯讀,柏拉圖和蘇格拉底的哲學,在嚴謹的理性推敲背後,他們畢生夢寐以求的,是要過一個詩化的人生,也勸人過一個這樣的人生。
「愛」其實就是那麼一種奧秘,它是對死亡和不幸的回敬。凡人皆會死,活在這並不完美的人間,不幸總會接踵而來。但如果你心裡有一種先賢稱之為「愛」的東西,便可以和最值得的人和事關聯在一起,互為因果。這樣的人決不孤獨,因為古今不乏如此取向之人。有時物以類聚,電光石火地碰在一起,世事的圓融,人與人,人與世界的大同便在其中。
現實世界本來就不詩化。上天或宇宙的奧秘給人預設了這昔間高人稱為「愛」的能力,是希望我們不枉此生,活得像詩。問題只是,此「愛」不同彼「愛」, 此「詩」也不同彼「詩」,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