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宗頒布主教會議後勸諭

期數
3765
刊登日期
2016.04.15
主曆
主曆 2016 年 04 月 17 日

(綜合梵蒂岡電台訊)教宗方濟各四月八日頒布世界主教代表會議後宗座勸諭《愛的喜樂》(Amoris Laetitia), 結集二○一四年和一五年兩屆會議的成果,重申不改變教會一男一女婚姻的信理,而牧者應以慈悲的心體察複雜的家庭境況。

聖座新聞室於當天舉行記者會公布新勸諭, 世界主教代表會議秘書長巴爾迪塞里樞機(L. Baldisseri)、維也納總主教舒安邦樞機( C . Schonborn),及方濟和皮娜夫婦出席。

巴爾迪塞里樞機在記者會上強調,在慈悲禧年頒布的《愛的喜樂》勸諭正面看待夫妻恩愛和家庭的美好,「為每個大洲的家庭,尤其是那些受傷和蒙受羞辱的家庭實在是個喜訊」。

樞機說:「《愛的喜樂》在標題上與《福音的喜樂》勸諭一脈相承:從福音的喜樂到家庭之愛的喜樂。主教會議談論家庭之愛,呈現家庭的美好,視愛為家庭制度的根基, 因為天主,是三位一體的愛, 而不是孤獨的愛。」

舒安邦樞機則指教宗提及所有牧民情況, 不分門別類,不分等級,因為耶穌的目光「不排拒任何人」。他說: 「任何人都不應感到被定罪, 也不應受到鄙視。在這接納的氣氛中,基督信仰的婚姻觀和家庭觀便成為邀請和鼓勵,也是愛的喜樂,不排拒任何人, 實在沒有人被拒諸門外。」

沒改變婚姻家庭信理

平信徒夫婦在發言中強調,新勸諭闡述家庭生活的意義,家庭須看到遠景,不停地追求夢想,學會體味及欣賞所走的每一步,不畏懼變化,即使意識到我們的不完美,還需要不斷成長。

教宗在勸諭公布當天通函全球主教,祈願所有家庭和所有人在納匝肋聖家的保護下, 能從這道勸諭中獲得益處。

《愛的喜樂》勸諭分為九章,以慈悲與融和為主軸,第一章題為「聖言光照下的家庭」, 闡述按照天主肖像受造的男女婚姻的美好,其中特別關心失業、移民和難民家庭的困難。

第二章探討「家庭的現實和挑戰」,如個人主義、時來暫去的文化、拒絕新生命的思維、住房緊張、色情氾濫、侵害未成年人。教宗也提到移民問題,基督徒遭受迫害,尤其是中東少數族群受到的「嚴峻考驗」;而在法律上把婚姻與同性結合等同看待,會導致家庭瓦解。

第三章「家庭的聖召」論述家庭召叫及不可剝奪的生命權, 教宗指婚姻的不可拆散性,並不是枷鎖,而是「使夫妻聖化和得救的一項恩典」。與此同時,教宗重申人生命的重大價值和不可剝奪的出生權利。

第四章「婚姻中的愛」闡明婚姻之愛乃是友誼之愛,教宗指婚姻中的友誼之愛建立在婚姻聖事上,總是尋求對方的益處,具有典型深厚友誼的互惠和溫柔。

第五章「碩果纍纍的愛」論述在家庭中生育子女和迎接生命,教宗重申不應把生兒育女當作實現個人渴望,而應尊重他們的尊嚴;對於那些不能生育的夫妻,教宗鼓勵他們以不同方式表達父母之愛,如領養子女。

牧養離婚再婚者

在第六章「家庭的牧靈願景」內,教宗重提主教會議的幾個主題,例如司鐸和家庭牧靈人員需要接受適當的培育;未婚夫妻在婚前準備需要獲得引導;新婚夫妻婚後頭幾年的信仰生活需要得到陪伴。對於牧養離異的家庭,教宗指教會應以接近和務實態度予以陪伴。

對於有同性戀傾向的人, 教宗指教會應尊重他們的尊嚴,不應歧視他們。同時教宗也強調同性結合與按照天主計劃的婚姻生活沒有任何相似之處,故此教會在這方面遭受壓力是令人無法接受的。

第七章「子女的妥善教育」提出父母教育子女的重大責任和首要權利,其中強調家庭應繼續成為傳遞信仰的場所。

第八章談到「陪伴脆弱處境者」,教宗指牧者該當推動男女忠貞的基督信仰婚姻聖事,同時也應以慈悲之心接納和陪伴信徒的脆弱處境,使他們融入教會團體。

教宗指當使人人融入教會團體,包括離婚再婚者,幫助他們透過社會服務或祈禱聚會參與教會生活,不讓他們感到受絕罰。

教宗亦在勸諭的兩個註腳中提到離婚再婚者的情況,第一個註腳指出牧者通過分辨認出「沒有嚴重過犯」的特殊情況,因此「一項條文的效力不必與其他情況相同」;第二個提到在某些情況下,教會為困難情況提供的幫助「也可是聖事上的幫助」,因為「告解亭不應成為酷刑室」,「聖體聖事不是為獎勵完美的人,而是為滋養軟弱的人」。

教宗指福音的理想不可削弱,但需要憐憫脆弱的人, 不判斷、不定罪、不排拒任何人,只以慈悲相待。

第九章題為「婚姻與家庭的靈修」,教宗邀請信徒養成在家庭內祈禱的習慣,讓基督聯合並光照處於因苦日子的家庭生活,將他們的困苦轉化為「愛的奉獻」。

 

  • 教區婚姻與家庭牧民委員會四月廿二日(週五)晚上七時半假油蔴地聖保祿堂舉行《愛的喜樂》簡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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