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神父談同性爭議

期數
3700
刊登日期
2015.01.16
主曆
主曆 2015 年 01 月 18 日

(綜合天亞社╱本報訊)正當台灣最近審議「多元成家」立法草案之際,有神職人員關注「同性結合」衝擊當地的家庭價值。

為防止上述同性婚姻平權草案在立法院通過,台灣宗教團體「愛護家庭大聯盟」於剛過去的十二月在立法院舉辦座談會,主題是「如何回應同志運動對台灣社會所造成的衝擊與影響」。

天亞社報導,出席座談會的台灣主教團秘書長陳科神父指出,同性戀伴侶不能生孩子,必須要透過人工代母生育,而且在印度已成「服務業」,有錢的同性戀者只要買到精子或卵子,再付八千美元就可以找到人工代母產子。

陳神父強調,天主教要保護每個生命應有的權利,每個兒童有認識親生父母,以及與自己有血緣的家人、享受父愛和母愛的權利。但現在天主教卻因為這樣而被批評「壓迫同性團體、歧視女性」。

談到台灣推動「同性婚姻」的情況,在當地傳教近三十五年的艾立勤神父(L. Aldrich)去年十一月來港出席生命倫理研討會時對本報說,在社會受傳媒宣傳「同性婚姻」的影響下,家庭倫理價值經已受到衝擊。這位美籍耶穌會會士長年在台推動貞潔教育。

輔仁聖博敏神學院生命倫理研究中心中主任艾立勤神父說,即使是只有少數人參與的同志活動,近年也引來媒體廣泛報導;社交平台普及,台灣青年吸收了不少關於平權運動的資訊,「最令人擔心的是,普遍媒體傾向把這題目合理化,青年潛移默化地認為應開放對『家庭』的理解」。他說,媒體的渲染正逐步破壞正常的家庭價值觀。

他指出,後現代思想重視「以我為主」的自我中心主義,放棄原有的道德規範,「這思想容易破壞傳統的家庭價值及道德倫理觀念」。

去年台灣有逾三十萬人,包括來自宗教界的人士反對「多元成家」立法草案,強調要堅守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

艾神父說,贊成立法的一方提倡「多元成家」,除了承認同性婚姻,亦把伴侶制度或「多人家屬」等也納入家庭定義,受到廣大台灣人反對。他指一旦上述草案立法,家庭價值將受到前所未有的衝擊。


同性戀團體尋求釋憲

另一方面,台灣支持同性戀的團體尋求兩性平權至今,仍未能獲得全體立委同意立法成案,這些團體揚言準備通過最後途徑,向最高法院申請釋憲。

台灣歷史上第一次立法院正式審議「婚姻平權法案」已於去年十二月二十二日結束,法案僅經立委詢答後就宣告休息,並未進入實質審查。

護家盟成員、天主教徒齊明告訴天亞社,伴侶盟提出釋憲的理由是「性別」平等,不是兩性,是性別,也就是「多元性別」。

他說,多元性別的意思是,人的性別不只依賴生理性別分男女,還包括自我認同,即自己可以決定自己的性別。所以憲法上的性別一律平等的意思,就是多元性的性別。

去年十二月二十二日,伴侶盟的平權律師團在司法院前召開記者會,發表將會採取釋憲的公開聲明。聲明中,律師團與同運人士呼籲大法官能忠誠守護憲法對於人權的承諾,受理這件釋憲聲請案,矯正民法對於同性戀者的「制度性歧視」。(高/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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