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施政報告限富扶貧保基層
筆者執筆之時,特首梁振英的施政報告即將出爐,雨傘運動後讓我們了解到政改和香港的貧窮和資本壟斷問題密不可分。
特區政府自上任以來一直強調「扶貧」為「當務之急」、「重中之重」。梁振英自誇政府扶貧政策成效顯著,事實上卻是貧富差距愈趨嚴峻,扶貧委員會以家庭住戶入息中位數的一半(中位數收入愈高,金額相應提高)定為貧窮線,卻沒有針對貧窮人口而實施相關政策和扶貧目標。福利介入前貧窮人數不跌反升,高達一百三十三萬六千人,貧窮率達百份之十九點九,平均五人就有一人處於「貧窮線」以下。再者,以量度貧富差距的堅尼系數,香港二○一一年的數字為0.537(比歐美的大城市為高),這反映出情況已非常嚴峻。
另一邊廂,富豪就因為政策鼓勵而瘋狂累積資本,同時也令庫房收入只能依賴狹窄稅基,亦令本港產業發展單一在金融和地產。過往,政府常以經常性開支增長過快會出現轉盈為虧,耗盡儲備的危機,未有擴濶稅基和增加稅收的舉措。而從貧窮以至中收入人士,市民在愈益彈性化、著重金融和服務等第三產業的經濟,承受收入不穩飯碗不保的風險愈來愈高。市民除了面對收入不穩,日常生活的消費、租金、交通費、電費等,都受盡壟斷性資本的壓榨,近年僅有的文化活動、土地空間亦受到私有化及商品化所蠶食。
事實上,稅收應是財富再分配、減輕貧富懸殊的最有效策略,因此扶貧要持續得到成效,不單需完善的社會福利制度,還要將貧窮問題放回香港的社會脈絡中,透過確立「限富」的概念減貧,如引進累進式利得稅、重置遺產稅、向投機炒賣而獲利豐厚者開徵資產增值稅或實施大額股息稅等,這才是重建勞動價值,全民共享建設社會帶來的成果。
《新事》通諭也提及過相關於「限富」的概念:「這不是命令人們,叫他們把他們自己以及他們一家所必要的東西,也分配給別人,甚至也不是叫他們把維持與他地位相稱的生活所合理需要的東西如施捨:『因為任何人都不應過與他地位不相稱的生活。』但當必要品既經獲得滿足之後,一個人的處境既經公平的考察過之後,將賸餘的東西施捨給那些貧苦者,卻就是一種義務了。」(#19)
施政報告公布在即,希望特區政府面對現實,盡早推行長遠扶貧政策及規劃,維護各階層市民的生活保障和尊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