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委會教友家庭調查

期數
3770
刊登日期
2016.05.20
主曆
主曆 2016 年 05 月 22 日

香港天主教勞工事務委員會最近進行有關工時對教友家庭及信仰生活影響的調查,顯示僱員長工時及超時工作情況為其家庭生活、身心健康及信仰生活帶來負面影響。

行政長官梁振英曾在其選舉政綱提出在有關議題「研究推動立法」, 二○一三年上任後即宣布成立標準工時委員會(下稱標時委員會),跟進政府的標準工時政策研究,並責成其提供制定法定標準工時制度或其他方案的意見。但至今標時委員會仍未就標準工時立法達成「共識」,更提出「合約工時」諮詢方案,這不僅偏離標時委員會的成立目的,更令長工時「合法化」,使僱員長工時問題進一步惡化,勞委會對此感到十分失望。而本年四月底標時委員會已展開第二階段的諮詢工作。

勞委會於去年十二月十六日至今年一月三十一日期間以方便抽樣方法,進行「工時對教友家庭及信仰生活的影響調查」,成功訪問了二千六百九十七名教友,當中一千九百二十六位為全職受僱人士,一百四十六名自僱人士,從而了解工時對教友的家庭生活、身心健康及信仰生活的影響, 並分析教友對標準工時的意見;調查結果於四月二十三日的記者會公布。

這些受訪者大多為中產高收入人士,逾三成一(大部份)年齡介乎三十五至四十五歲以下,逾六成六屬大專或大學或以上人士,近五成八於統計前一個月收入在二萬零一元以上,其中收入在五萬零一元或以上者佔約兩成,以下是總結報告。

四份一教友每週工作逾52小時

受訪者長工時情況嚴重:六成六受訪者在統計前七天的工時達四十五小時或以上,工時平均數及中位數分別達四十八點五小時及四十八小時。在全職受僱受訪者中,逾四份一人每週工時達五十二小時或以上。

受訪者超時工作嚴重:逾六成受訪者在受訪前七天曾超時工作,當中近八成沒有補償。

逾三份一受訪者認為工時太長:近三成七受訪者認為在統計一個月平均每週工作時數太長。

工時愈長對家庭生活負面影響愈大:分別逾七成二及六成五同意及非常同意「下班回家已經很累,很多本來想做的事情都沒法做」及「因為工作所必須投入的時間,我錯過出席子女的活動」。整體受訪者認為工作對家庭生活影響平均數為三點四分,最高為五分,平均分數愈高代表工作對家庭生活影響力愈大。另外,調查發現總工時愈長,整體受訪者認為工作對家庭生活負面影響愈高。

工時愈長受訪者認為睡眠時間不足情況愈高:逾四成五受訪者認為過去一個月,睡眠時間不足夠及非常不足夠。

部份受訪者認為工作影響身體及精神健康:分別逾一成六及近兩成認為過去一個月,個人身體健康及精神健康狀況幾差及非常差。

部份受訪者可能出現過勞情況:在整體受訪者,逾三成四在過去六個月,曾因工作重複出現四項或以上過勞病徵。

工時愈長愈妨礙信仰生活

工時愈長對信仰生活負面影響愈大:近五成受訪者因工作而影響閱讀聖經的習慣、近四成三減少參與堂區善會或信仰團體的活動、四成八減少參與培育課程。整體受訪者認為工作對信仰生活影響平均數為三點零一分,最高為五分,平均分數愈高代表工作對信仰影響愈大。另外,調查發現總工時愈長,整體受訪者認為工作對信仰生活負面影響愈高。

大部份受訪者同意標準工時立法:八成二同意工時應受到限制,而在這二千二百一十一位同意工時應受到限制的受訪者中,超過半數認為「使僱員達到更佳的工作與生活平衡(如照顧家庭、持續進修)」是制定標準工時政策的主要目的。此外,當中逾九成一同意政府應立法標準工時。 

標時委員會曾提出在制定工時政策時應先保障一些工資較低及技術較低的基層僱員,以免他們議價能力較低而被迫長時間工作。社會有意見認為中產及專業人士收入偏高,即使他們要長工時及超時工作,其高工資已彌補了因長工時所帶來的損失,因此他們並沒有無償工作,亦無限制他們工時的必要。然而調查發現大部份中產高薪受訪者認同工時受到限制,認為這有助平衡家庭及工作生活,故同意政府應立法標準工時。而標準工時立法應保障全港所有僱員。

教徒:工時長難照顧家人

記者會請來僱員現身分享,教師Melody每天早上八時左右回到學校,大約六時才能離校,每天工時約十小時。若遇上學校考試週而需要改卷,甚至會待到晚上九時才能離校。她說,有時候甚至星期六及日都要舉辦書展或帶領小組活動或比賽。這些工時大多沒有補償,校長只會按情況讓老師補假。她慨嘆長工時工作對其家庭及社交生活帶來影響。Melody指,長工時工作使老師的職業病,如喉嚨痛、頸部及腳踝酸痛等加速惡化。她十分贊成政府於標準工時及最高工時上限立法,避免老師無止境的加班工作,同時建議規範學校教師的授課節數,以維持合理工作量及教學質素。

另外,從事銷售推廣工作的高級行政人員阿John,其合約雖註明朝九晚六,但實際上每晚差不多約七時才能離開公司,每週平均工時約四十八小時。他的妻子同樣從事長工時的銷售推廣行業,所以很多時他們回家前,兒子已吃過晚飯。這時阿John要爭取在十時兒子睡覺前為他核對功課,仍有時間才可閒話家常。他表示兒子有時會投訴他這樣晚才回家及不常回家吃飯。阿John認為父母的角色十分重要,不可因工作犧牲家人的相處機會。他贊同政府立法標準工時及設定工時上限,好讓僱員有平衡的工作及家庭生活。

勞委會提倡標準工時與工時上限

勞委會發言人稱,是次調查再次指出僱員長工時及超時工作情況已為家庭生活、睡眠、身心健康及信仰生活帶來負面影響。工作與家庭生活平衡是衡量社會是否健全的一個重要準則。天主教社會訓導認為工作是形成家庭生活的基礎,而家庭生活是人與生俱來的權利和使命。長工時已佔據了僱員大部份的時間,並犧牲了個人身心靈健康及與家人相聚的機會,這不是一個整全的發展方向。勞委會認為立法標準工時及工時上限,能為僱員更自主的選擇時間分配,讓他們可以投入家庭及閒暇生活,度健全的生活。

香港天主教勞工事務委員會促請政府承擔政治道德責任,以市民的福祉為依歸,主動提出標準工時立法及最高工時上限。委員會建議每週工時應定於四十四小時及超時工作補償訂於時薪的一點五倍,以保障全港僱員的權益,讓其享有工作與生活平衡,提升家庭生活質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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