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修小品】代罪羔羊與除罪羔羊
期數
3702
刊登日期
2015.01.30
作者
梁偉才
主曆
主曆 2015 年 02 月 01 日
記得多年前,曾閱讀一篇有關耶穌苦難與死亡的文章,作者質疑為何要紀念耶穌的苦難與死亡。他指出,相比那些長期病患者,耶穌受苦的時間實在不可同日而語。另外,若與那些在大災難中的傷者、受虐者或受酷刑拷問的人相比,耶穌所受的苦其實也相對較輕。他總結,若要紀念耶穌的苦難與死亡,那麼,世上有千千萬萬受苦的人,也應得到相同的重視。
無可否認,世間上有數不完的痛苦,有些是因為天災所引發,有些則是人為所至。而「耶穌基督雖具有天主的形體,並沒有以自己與天主同等⋯⋯,他貶抑自己,聽命至死,且死在十字架上。」(參閱斐二6-8)他甘願受苦是為代人贖罪。人因為犯罪,拒絕天主的愛,而步向死亡,耶穌本身並沒有罪,卻為人而死,使人免於罪罰。
一如阿甲偷了阿乙一千萬元,卻由阿丙去還錢及坐牢。同樣,耶穌出於對世人的愛,甘願成為全人類的代罪羔羊,代人贖罪,受苦至死。然而,這也不值得去紀念,充其量,也只可以說耶穌是一位偉人、一位可憐的無辜者。因為,他負擔了全人類的罪,而他本身是沒有任何罪過的。代罪羔羊可以令犯罪者免受刑責,卻不能使他免除所犯的罪以及所導致的良心責備。
耶穌不單只是「代罪羔羊」,他更是「除罪羔羊」。他雖受苦至死,卻從死亡中復活了。他戰勝了罪惡帶來的後果——死亡、推倒了罪惡,更打敗了罪惡的首領——魔鬼,給我們帶來了希望。他赦免了我們的罪惡,賜給我們新的生命。從此,只要我們願意,無論我們犯過甚麼罪,只要真心悔改,便可以透過耶穌,獲得天主子女的身份,時常活在天主的愛當中,免受罪惡的糾纏。
因此,每當我們紀念耶穌的苦難及死亡,我們並非舉行追悼禮,而是慶祝我們已經由罪惡中獲得自由,從死亡的威脅中,得到重生,成為新人。
除免世罪的羔羊,求祢垂憐我們,
除免世罪的羔羊,求祢垂憐我們,
除免世罪的羔羊,求祢賜給我們新生及平安。
- 本欄作者:伍維烈、何家怡、梁偉才、梁達材、麥琬淑、溫國光和黃潄芳輪流執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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