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友戲有益】我看佔中

期數
3670
刊登日期
2014.06.20
作者
陳鈞潤
主曆
主曆 2015 年 06 月 21 日

六四前夕,寫下這篇六月廿二見報的稿。交稿到刊登之間的十八天內,可能有別的發展。只就已發生了的說個人愚見。

我常職業病地用公關角度看事情,我說過正面訊息比反面容易傳送、生效和被接受。佔中先天性的缺憾是從負面出發:整個運動的基本理念,是負面地假設「最高民意支持的(二零一七年直選特首)政制方案」不被特區政府接納,因此要以「和平佔領中環」的公民抗命行動來宣示民意和爭取民主直選。假如運動的發起人,真正能夠證明所提方案有「最高民意支持」,大可以選擇很多正面的方法宣示之,特區政府與北京也不可能斷然否決或否定。但是選擇負面的公民抗命方法,佔領中環而預備做烈士去坐牢,就給予反對方面很多可以駁斥否定的機會:「故意犯罪、衝激法治、癱瘓經濟……」。從根本分析:「佔領」是激烈的行動,很難保持「和平」。歷史上類似的公民抗命和平佔領行動,目標都是抗爭對象:政府,就佔領政府大樓/立法院之類;香港反國教也曾佔領政府總部。「中環」卻只是為了「佔領造成最大負面效果」而選,客觀而言可算「無辜受害」。受害人也是香港市民,一群市民為爭取某方案,令另一群市民無辜受害,這是分裂社會、多於團結社會。除非那最高民意支持方案,受支持和必須爭取程度,令到中環「搵食」的受害人自願站出來,加入公民抗命行列:像當年印度人民,支持甘地反抗殖民統治的不合作運動!有可能嗎?

那要看方案本身:方案在五月頭產生,是二千人選出最多票的三個,那二千人的代表性,建基於他們一直參與佔中的商討日、有投票。質疑其代表性者(泛民中的溫和派),指責是激進派動員騎劫了當日投票,使溫和派的「公民推薦」方案,全輸給三個「公民提名」方案,首先效果,是泛民陣營的分裂、運動的公信力備受疑問。「六二二」三個方案給全民公投,有多少人會為其實沒有溫和選擇自發投票?發起人是否「當天不夠十萬人投票就承認失敗」仍未定論。不接受三個方案的可以投白票,但發起人也想到:建制派大可以動員上萬甚至上十萬人投白票!於是棄權票不算、加一條「立法會應該否決不符國際標準的政府方案」可投:又是負面消極!

整個運動,沒策略去積極正面「推銷」一個大多數市民接受的方案,從而得到「最高民意」支持,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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