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間】閒聊觀念史

期數
3679
刊登日期
2014.08.22
作者
楊志強
主曆
主曆 2014 年 08 月 24 日

朋友是經濟學者, 在反壟斷法泡浸多年, 問:我們古時對「爭」從來拒斥,認為爭則亂,亂則窮,提倡仁、讓,但對於競爭最突出的商業領域,卻不一定因競爭存在而有微言,如孔子可以接受他的得意弟子子貢是大商家,這怎麼解釋?是因為不提倡「爭」的思想本身只作用於社會範疇, 並不延及經濟領域?還是因為商業領域的競爭尚未威脅到整體的政治秩序而允許其存在?在時下的內地,市場化意味著競爭機制的引入,然而,經濟領域的競爭顯然仍在政治及文化保持壟斷的框架下展開, 許多人還自詡為有鮮明本土特色,這和從古代承繼下來的思維方式有無聯繫? 

我猜,把社會問題和經濟問題當作兩個不同的範疇來認知,這是在近代西方社會科學泡浸過的書蟲才有的思維框架。中國式思維則一向以倫常角度審視一切領域。孔子可以接受子貢是商人,是因他不像紅衛兵,不認為經商致富不道德。後來歷朝官方意識亦如此,是因商業交通了物資往來,既取消不了,也沒必要去理會, 朝廷經常因怕商人坐大而把鹽和鐵等重要商品官營,但也有人反對,認為皇家不必與民爭利,可見民間的利益競爭,官家看在眼裡不成問題。但商業買賣不同以資本為中心的生產方式,中國古代存在的只是前者,後者的色彩微乎其微。因為,其出現須有強大的契約文化為基礎,和歐洲相比,這反而是我們最欠缺的一環。在中國,在上者的權力是絕對化的,下對上, 卑對尊,從來都只有服從,上對下的承諾也從來不算數。孔孟一邊教人要言必信行必果,人而無信不知其可,但認為上層人物尤其是君主,則言不必信行不必果,拘泥於誠信只是小人之德,做大事的君子大可不屑為之。西方文化則重視契約,連人和神的關係也是契約關係,是以《聖經》才叫《新約》和《舊約》。有契約誠信才有生意可做,才能服眾,才有民主、共和,才有憲治法治,才有三權分立。是以寫《萬歷十五年》的黃仁宇認為,有說資本主義在明代已很有瞄頭,但這生產方式在中國文化的環境,再有一千年都發展不出來。這話對極。

西方人並非天生就比國人聰明,也有許多類似的笨事。例如在中世紀,主流輿論反對放債,於是基督徒都不敢沾手金融,猶太人給邊緣化,剛好不受這倫理規範,結果他們便成了最善於放債收息的人等,商業資本的積累和發展往往和他們有關。於是也種下了禍根,每有大問題發生,主流社會的上上下下都說是猶太人幹的好事。後來納粹的國家社會主義要對付的頭號目標是猶太人,其實是二千年來歐洲不一定發展得正常的經濟和社會意識種下的惡果。(上) 

 

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