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義不容辭】嚴打工廈未回應問題根源

期數
3779
刊登日期
2016.07.22
作者
集思
主曆
主曆 2016 年 07 月 24 日

早前兩宗工業大廈大火造成消防人員死傷, 特首、保安局局長及發展局局長最近宣布,針對有危險品牌照及有公眾人士出入的工廈,限業主於十四天內糾正;更高調列舉六棟重點工廈作嚴打對象。並聲言會加強其他違例工廈的檢控及取締工作。政府此舉其實和此前的取締行動一樣, 將責任轉嫁租戶,然後盡卸政府要肩負的安置和善後責任。

造成今日工廈違例改建蔚然成風的原因,是現時的住宅、商廈、店舖等,租金過於昂貴,造成使用者有此需求。例如,基層市民因為住宅劏房的租金也負擔不起,又未能輪候公屋或苦苦等候,唯有轉移去其他不適切的住房,例如天台屋、工廈劏房等。工業式微,沒有人願意租用大單位進行工業用途,而商用或居住需求龐大,自然造成誘因,讓業主違規改建成劏房及非工業場所等。

政府加強檢控違例業主,本身無可厚非;亂劏亂改沒有監管, 亦是嚴重問題。然而政府平日疏於巡查,未有將問題先行杜絕; 現在卻高調表明取締和檢控,卻沒有整全的安置及配套政策,根本是借業主之手迫遷, 趕絕租戶。要知道業主只需要一個月的書面通知,就可以要求租客遷出單位,沒有賠償也沒有安置, 是變相懲罰使用者及租戶, 政府又迴避了自行進行迫遷的安置及善後責任。

而目前政府的安置政策極不合理,工廈住戶遭到取締後,只有寶田臨時收容所是唯一的安置地點。當居民在臨時收容所住滿三個月,並須通過「無家可歸者測試」及「公屋申請資格審批」,才可住進中轉屋,等候上樓;否則就要遷離。然而,寶田收容所環境惡劣, 需多人共用一個空間,而且位置偏遠,加上三個月後又隨時面臨遷離的命運。

事實上,基層租戶根本沒有選擇,公屋輪候時間愈來愈長,單身人士更動輒需要等候十年以上。成功上樓之前,因無力負擔現時私人樓宇的租金,只好以工廈劏房作為輪候公屋時期的穩定過渡居所。

政府要真正解決基層住屋問題,實應積極考慮因時制宜,研究改變整座工廈用作住宅用途的可行性,柴灣工廈改建公屋已是鮮明可行的例子。長遠而言,更增加每年公屋實際供應量,避免延長基層市民輪候公屋時間,同時減少更多基層市民因無法負擔私樓市場的租金而住進工廈。在未能短期增加公屋供應下,政府應重新就住宅租金作出規管和推動適度的租金管制,制定租務穩定機制,避免基層市民在私人樓宇市場中承擔龐大租金壓力,保障租戶的租用權及合理租金,遏止瘋狂加租及迫遷,減少市民鋌而走險租用不適切處所的風險,也杜絕業主違例改建工廈作其他用途的誘因。

正如社會訓導《社會事務關懷》中提到,「缺乏房屋已是普遍的經驗,而其原因是來自日漸擴大的都市化的現象。」(#17 )土地房屋商品化,受害者必然是窮人。

香港天主教正義和平委員會 www.hkjp.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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