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道自在】發展新界東北符合社會公義嗎?
在六月二十七日晚,立法會財委會會議快將結束之際,主席吳亮星趁泛民議員一齊離開座位,要求他解釋其不合理安排時,他竟不顧程序公義,立即將「新界東北發展區的前期撥款申請」付諸表決,結果在建制派議員護航下,順利通過三億多元的撥款!由於當日有電視台直播會議過程,不少市民親眼目睹了何謂「議會暴力」!及後有不少輿論認為,吳亮星主持會議的手法有問題,他既不理會議員的質詢,又不尊重議事規程,只靠一批只懂配合政府的議員,按下贊成的按鈕,就開啟了新界東北發展的序幕!
自從四年前反高鐵運動以來,一直有不同團體關心新界的城鄉規劃問題,如果大家有留意在審議的過程,就不難發現反對的村民和團體其實已先後七次集會,要求財委會拒絕撥款,目的是希望阻止政府繼續以「推土機」的模式,去發展新界東北新市鎮。
政府計劃向立法會分階段申請一千二百億元來發展新界東北,聲稱是要增加建屋量,讓更多基層市民上樓;雖然不少市民期待政府加建公屋及居屋,但政府卻一直沒有正面回應為何市區仍有大量土地並未發展,反而捨近求遠,來到新界東北發展?最近有研究香港土地運用的朋友從文件中發現,在六百多公頃新發展土地中,只有百分之六會用作公屋及居屋之用!
過去十多年,發展新界東北的消息甚囂塵上,地區上不時聽到有不明身份人士用種種方法迫居民搬遷或破壞農地,於是「村不成村」,而農地亦被迫荒廢!其實香港仍有不少有心的農友從事耕作,可惜新界農地愈來愈少,當政府以發展之名,大興土木之際,同時也大規模毀掉香港碩果僅存的農業及自然生態!
《論教會在現代世界》牧職憲章第69節提及:「天主曾經欽定,大地及其所有是供人人使用的。所以一切受造之物應在正義及愛德原則下,公平地惠及人人。任何形式的所有權——各民族依其千變萬化的生活情形而制定的不同形式——常應注意天主欽定的這條法律。」然而我們的政府似乎就沒有注意到這條法律,當村民為了幾代人在這土地上的努力,向政府要求不遷不拆時;換來的竟是陳茂波局長一句「不可能」!而林鄭月娥司長亦強調是次賠償金額已相當優厚云云,完全沒有考慮農友和村民其實亦享有公平使用土地的權利。
「『充滿大地而加以統治』,舊約第一頁就教訓我們,全部創造工程是為了人類,要人負責應用理智的力量,使它發生實用的價值,並用勞力完成它給人使用的目的。如果土地是為供給每個人維持生活之必須,和發展自己之工具,則每個人都有從土地獲得生活必須的權利。」《民族發展通諭 22》
教會社會訓導提醒我們,「每個人都有從土地獲得生活必須的權利」,可惜香港人習慣以呎價多少來衡量土地的價值,忘記了人和土地的關係,其實不限於金錢的交易!當政府以為提高賠償,就可以割斷村民、農友和大自然的緊密關係,硬要剝奪人的基本權利,這樣子的發展,是否真的符合社會公義,值得大家細想!
教區勞工牧民中心(新界)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