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修小品】學習「愛」

期數
3681
刊登日期
2014.09.05
作者
梁偉才
主曆
主曆 2014 年 09 月 07 日

一直以來,社會上流傳著一種說法:「每個人都需要透過進修來自我增值。」這種說法把人的價值等同於擁有多少文憑或學位。正所謂:「活到老,學到老。」無可否認,每個人一生都需要不斷學習、進修,要追上時代,但是一個人擁有多少文憑或學位並不一定代表他擁有多少知識,更不能取代他作為人的價值。人並非「八達通」卡,加錢後「嘟」一聲便增值。人的價值並不能以證書的多少來評斷。那麼,人的真正價值在於甚麼?

在聖經中,耶穌在回答一位法學士的提問時說道:「你應全心、全靈、全意愛上主你的天主,並愛近人如你自己。」(參閱瑪廿二37-39)原來人生在世是為了愛主愛人。我們活在世上最基本要學習的事情就是「愛」。「愛」包括兩個幅度:「被愛」與「去愛」。天主創造我們每一個人是出於祂的愛。我們有幸存在於世上並非無聊,也並非偶然。我們首先被天主所愛,被我們的父母,被照顧我們成長的人以及每位與我們相遇過的人所愛。由於他們的愛,我們才能活到現在。無論父母如何差勁,至少他們沒有打掉我們,反而把我們帶到世上,讓我們學習、經驗「被愛」。另外,那些照顧我們的人沒有因為我們帶給他們負擔、煩惱、憂心,而放棄我們,反而不斷看顧我們,愛錫我們。當我們長大了,我們開始認識新朋友,了解其他人的需要,也開始談婚論嫁,建立自己的家,造福社會、國家及世界,我們就是開始學習「去愛」。即把那源於愛的根源——天主的愛傳遞給親戚、朋友以至不認識的人。

我們會不斷進修,加增我們的知識及技能,但是,若我們沒有愛,這些學問反倒成為我們的絆腳石;傷害自己及他人,甚至是殺人的工具及武器。眼見那些恐怖分子利用他們的學識,製造炸彈等武器去毁掉不少人的性命,我們不禁倒抽一口涼氣,問道:「這些事情怎可能發生?」保祿宗徒所說:「我若能說人間的語言⋯⋯,但我若沒有愛,我就成了個發聲的鑼,或發響的鈸。我若有先知之恩……,但我若沒有愛,我甚麼也不算。我若把我所有的財產全施捨了⋯⋯,但我若沒有愛,為我毫無益處。」(格前十三1-3)

在我們一生中,我們從「被愛」中學習「去愛」。若我們永遠只停滯於「被愛」的階段,我們只是一個自私自利自我的人。「被愛」是我們在出生前已經不經意地體會的事實。若我們能學會從「被愛」中走出自我,學會利用我們有限的知識及學問「去愛」他人,去建設一個充滿愛的世界,我們才算為真正的活出我們的價值。

在世間,我們最需要學習的是甚麼?「愛」!

 

本欄作者:伍維烈、何家怡、梁偉才、梁達材、麥琬淑、溫國光和黃漱芳輪流執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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