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道自在】政府外判工的不合理待遇

期數
3683
刊登日期
2014.09.19
作者
羅佩珊
主曆
主曆 2014 年 09 月 21 日

香港政府自九十年代起進行公營部門改革,一九九二年成立效率促進組,負責執行政府改善公共服務的工作,同時制訂公營部門改革計劃的實施方案。自始政府致力通過外判,使政府部門與外間私營服務供應商簽訂服務合約,讓服務供應商提供指定的政府公共服務,並向其付出服務費用。香港政府認為外判制度能配合政府「大市場、小政府」政策,讓其利用自由市場運作模式提供更佳服務,提高成本效益,並更靈活的回應市民的需求。目前本港食物環境衛生署及康樂文化事務署是使用最多外判服務合約提供公共服務的政府部門,涉及的外判員工逾二萬二千多人。

政府部門實施外判制度多年,弊病叢生,其中服務承辦商違反外判服務合約規定及勞工法例的事件屢有發生,不但直接影響公共服務質素,還令基層外判工人在薪酬、基本的僱員福利及職業安全權益遭受剝削,造就一群貧窮的弱勢勞工。同時部分承辦商更藉各種方法,逃避《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下僱主的責任,削弱工人的退休保障。

香港天主教勞工事務委員會於本年四至六月期間訪問了一百九十六名政府外判工人,發現他們的基本勞工權益受到不同程度的剝削,包括因政府轉換外判服務合約而被新的外判承辦商中斷服務年資,因而損失按年資增長的勞工權益;政府轉換服務合約安排導致外判工人的強積金多次被「對沖」,最高被「對沖」款額累積逾三萬五千元;強迫於休息日及法定假期加班工作,以薪代假;用膳時間過短;工資過低等。

政府一般以「價低者得」作為採購外判服務的重要標準。外判承辦商為取得合約,會盡力將外判服務收費降低。外判承辦商為取得利潤,會轉而壓低勞工成本,這變相助長剝削勞工權益事件。

阿允於康樂文化事務署擔任外判保安員共五年,剛於去年五月與新服務承辦商簽訂新的僱傭合約,但因此而損失按《僱傭條例》而累積的有薪年假數目及首三個月的有薪勞動節及七月一日假期,期間又因人手不足,曾被要求於休息日及勞工假期加班工作。強積金戶口亦曾被前承辦商「對沖」,提走了二萬多元,現時強積金戶口僅餘數萬元。阿允對未來的退休生活感到憂慮。

政府外判公共服務不等於將其提供服務的責任外判,政府仍是外判制度下工人的最終僱主。政府有責任監管外判服務合約的履行情況、服務質素及外判員工的勞工及職安權益。政府應增加對外判商的巡查次數,並完善合約管理及扣分制度,並帶頭調升基層工人勞工權益及薪酬,並應取消強積金「對沖」機制,保障基層勞工的退休生活。

• 香港天主教勞工事務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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