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道 ‧ 自在】兩年轉一次?
相信大家都會在不同的地方遇上外判清潔工友,不論是街道、公園、街市、屋苑等。他們可能來自不同公司,不過同樣都是為了地方清潔而努力工作。有一些工友可能已經服務了相當長的時間,勞工中心所接觸的工友,有一些更有超過十年的工作經驗,不過,他們好多時候都要面對每兩、三年就要轉換一間新公司的處境。而工友今時今日的情況都是因為現時所實行的外判制度的漏洞所造成的。
由於現時不少機構,包括政府、公營機構、私人企業等,都會透過外判制度來招聘清潔工友。儘管她們都聲稱不會只因價錢而選擇外判商,但客觀現實就是不少機構選擇外判商時都會將服務合約判給價低者。不知道大家有沒有發現,每隔二至三年的時間,一向為自己服務的工友會突然之間更換了新的制服?因為外判合約通常只有二或三年,而價低者得,通常都會導致合約到期時出現外判公司的轉換,更換制服,就即是意味著他們轉到新公司繼續做相同的工作。不少工友都會選擇轉換到新的公司繼續工作,原因有很多:可能是因為不想重新找工作,又或者對於現時的工作環境及同事已經有了一定的感情,所以他們都會留在相同的地方。
但這是否代表工友的權益得到充分的保障呢?大家又是否知道,原來每兩、三年轉換一次合約,其實某程度上是在削弱工友的福利?第一, 因為每一次轉換外判商合約,其實都迫使工友需要轉換到新的公司,重新開始新一份的僱傭合約,而原有的年資等都需要重新計算。所以即使在相同的地方做著一模一樣的工作,工友們都會被視為新上班,原有的年資將不會被計算,其實變相扣減了他們的年假、有薪病假等。第二,工友們也會因為需要與原有的公司結束僱傭關係,所以他們有機會(如有兩年以上年資)在離開時獲得遣散費,當然相關的遣散費往往會與工友的強積金進行對沖,結果進一步削弱他們退休生活的保障。第三,工友有可能失去個人的福利,例如是在十二月份轉換新合約的話,工友們將會無法得到頭三個月的勞工假期薪酬,包括冬至╲聖誕、新年及農曆新年等。以上種種情況,都正正反映出現時的外判制度, 其實是在無形中剝削了工友應得的勞工權益。
或者有人會說:現今香港是一個自由市場經濟體,自自然然應該由市場來主導,所以利益最大化也是理所當然的,而且這些外判公司的所作所為又未必有違反勞工法例,面對這些情況,我們愛莫能助。不過,如果我們本著慈悲之心,能夠對一眾外判清潔工友多一點關心;如果我們重視人性尊嚴,能夠考慮金錢以外的事; 如果我們追隨基督的教導,願意與工友們一起爭取一個合理的工資與工作待遇,相信工友們也更能體會工作的意義,他們的努力也能換取應得的報酬 !
•教區勞工牧民中心——港島供稿